有何原始佛法中的根據而
作是說?且以下舉經文為證。
  比丘復問曰:「世尊!云何因內有恐怖耶?」世尊答
曰:「比丘者,如是見、如是說:『或昔時無,設有,
我不得。』彼如是見、如是說,憂慼煩勞、啼哭椎胸
而發狂癡,比丘!如是因內有恐怖也!」

  比丘歎世尊已,復問曰:「世尊!頗有因內無恐怖
也?」世尊答曰:「有也!」比丘復問曰:「世尊!云
何因內無恐怖也?」世尊答曰:「比丘者,不如是見、
不如是說:『或昔時無,設有,我不得。』彼不如是
見、不如是說,不憂慼、不煩勞、不啼哭、不椎胸,
不發狂癡。比丘!如是因內無恐怖也!」

 

  這一段經文,若無深妙智慧,一定是讀不懂的,或
是一定誤會 佛陀的真意。在此先依據前一段經文中的
意義,將閱讀及思惟此段經文的要訣指出來,讀起來
就不會產生誤會,也不會因為錯誤的解釋而導致前後
不通:這一段經文中說的「彼」,是指更前一段經文中
說的想像中常住不壞的精神。常住不壞的精神就是入
胎識,指的是無為法、常住法、清涼法、恆不變易法,
不屬於蘊處界所攝,世尊將祂說為「我」,不同於生滅
性的蘊處界假我、無我。「此」是說凡夫比丘誤把蘊處
界中的某一法或某些法,誤認為是無為法、常住法、
清涼法、恆不變易法的「我、精神」,但其實仍是蘊處
界所攝的生滅法,不是真正常住的「精神、我」,不是
無為性、常住性、恆不變易、真實的「精神、我」「我」
是指與蘊處界同時同處的無為法、常住法、恆不變易
法,這才是這段經文中說的常住法:因為常住的緣故,
所以說為「我」;生滅而不常住的蘊處界我及一切法,
都說為無我。依照這個定義去讀這一段經文及前後段
經文,就不會產生前後互相矛盾、衝突的地方;若不
依循這個要訣來理解,將會產生前後說法矛盾不通的
困擾。讀通了這段經文,就可以確實了知這些阿含部
的經文,其實本來就屬於大乘經,但二乘聖人聽聞之
後只懂得其中有關解脫道的義理,只能結集這個局部
的經文而成為二乘解脫道的法義了!


   今先語譯(直譯而沒有增詞),請讀者比對前面經典
原文來閱讀,才不會誤認為平實如同印順一樣對經文
的註解有所扭曲:
比丘又問說:「世尊!如何是因為內法而有恐怖
呢?」世尊答覆說:「這一類比丘,有這樣的看法、這
樣的主張:『〔彼常住之精神〕可能是往昔並不存在的,
假設真的有常住法,而我不能證得。』他們這樣子知
與見、也這樣子說出來,心中就憂慼煩勞、啼哭起來,
雙手搥打自己的前胸而發出了狂癡的模樣來,比丘!
這就是因為內法不能證得而有恐怖的事啊!」
比丘讚歎了世尊以後,接著又請問說:「世尊!有沒
有比丘是因為內法而沒有恐怖的呢?」世尊答覆說:
「有的!」比丘又請問說:「世尊!如何是比丘因為內
法而沒有恐怖呢?」世尊答覆說:「有一些比丘們,不
是像這樣子知與見、也不是像這樣子說:『〔彼精神〕
可能是以前不曾存在的,假設真的有〔彼精神〕,而我
不能證得。』他們不是像這樣的知與見、也不是像這
樣子說出來,心中都不憂慼、不煩勞、不啼哭、不會
雙手搥胸,不發狂愚癡。比丘!像這樣子的比丘們,
就是因內法的真實有,所以心中沒有恐怖啊!」(信受
佛語所說無餘涅槃中有本識精神常住不壞,心中即無
恐怖而願意滅除五陰自己全部,成就解脫果。)

 

《正覺電子報 第 107 期 第 4~8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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