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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社會上對同性戀婚姻平權的問題爭議不斷,乃至有表相上顯現「出家人」相貌者,大肆宣稱「佛教」的看法如何、若何,甚且有喇嘛外道又再利用此熱潮來冒稱佛教而大放厥詞;因此,身為正信的佛弟子,確實有義務要來釐清這些說法是否與佛教有關。
首先本文要聲明,凡是正信的佛弟子,絕對不會對這些世間法上的是非對錯等種種事相,擅自以「佛教」的名義來發表看法或意見,除非他能舉證經教中 佛陀的開示。當知,能夠真正代表佛教對一件世間法的看法的只有 佛陀的聖教,因為 佛陀之所說才是「佛教」——佛陀的教誨,而奉行 佛陀教誨的人才是佛弟子「(世間人稱之為佛教徒)」,由佛弟子所組成的團體才是佛教團體。
所以,佛弟子只能夠依教奉行來邁向成佛之道,絕對不可以自創「佛教」!雖然佛弟子可以將 佛陀的教誨傳授給新學,而且這也是一切佛弟子的責任與義務;但是,這一切所說都必須要有聖教作為依據,不可將自己個人的意見想法強說為「佛教」來嫁禍給 佛陀「(這是嚴重謗佛的無間重罪)」。當然,佛弟子對於這些世間人的議題可以表達自己的想法或意見,但那只能說是自己的「個人意見」,即使是大多數佛教徒的看法也還是「個人意見」或只是該佛教團體的意見,不能說為「佛教」的看法;因為 佛陀所教誨的是「真理」,這個真理是世間的真實相,而這個真實相不是靠投票數人頭來認定的,不論你認同或不認同,真實相永遠都是真實相,不會因為認同者多或少而有所改變,否則一個三千大千世界「(一個銀河系)」只有一位 佛陀,但卻有無量無邊不可計數的眾生,那麼無量無邊的眾生「(永遠絕對的多數)」為何要聽受唯一的 佛世尊「(就算加上所有的真實義菩薩仍舊是絕對的少數)」的教誨?
佛教(三乘菩提)是次第教人解脫三界生死輪迴苦的真理,所以《長阿含經》卷20〈忉利天品 第八〉中 佛說:【次第說法除其惡見,示教利喜:施論、戒論、生天之論,欲為不淨,上漏為患,出要為上;敷演開示清淨梵行。】「〔《大正藏》冊1,頁136 上21-24。〕」佛陀的教示,是要眾生出離三界生死苦,那是連上二界——色界「(已無男女相)」、無色界「(已無物質色法只有識的境界)」都要捨離了,何況是粗重的欲界諸法,當然更應及早遠離!所以才「敷演開示清淨梵行」。也就是說,要離開欲界達到色界的境界,當然就是要「離欲」,而其中最難捨離的就是男女等的淫欲,因此教導眾生當行「清淨梵行」。
所以,佛教不會贊成或反對世間法律規範的訂定「(除非這項法律侵犯了屬於佛教的規範,也就是違背 佛陀對佛弟子的聖教,譬如若有法律規定佛弟子要去殺害眾生等等)」,佛教只會告訴眾生世間真相以及三世因果不昧的道理;因為個人的一切作為都得自己承擔未來世的果報,這些業種的勢力全部都收藏在自己的如來藏中,而每一個眾生的如來藏對眾生都是完全平等的,祂不會對自己所出生的五陰眾生特別好而不讓他去受惡報,也不會對其他不是自己出生的五陰眾生壞而不償還該還的業債,這才是三界六道有情輪轉生死不昧因果的真實道理「(因果的道理是極為複雜的關係,只有佛才能具足了知,真實義菩薩能少分或多分了知,想要了知因果道理的學人,可以依止完全遵循 世尊教誨的正覺教團修學)」。對於因果的道理,所說一定要有聖教依據,絕對不能信口開河說:「越是憎惡有錢人,你家兒女出現有錢人的機率就越高。」像這種非因計因又不合邏輯的癡言,只會讓眾生毀謗佛教是「迷信的宗教」;當然未來的不可愛異熟果報還是要他自己去承擔。
因此,若自詡為佛教學人,甚至是佛教中的表相「出家人」」,而不為眾生說出離法,反教令眾生作諸繫縛事與業者「(不論是讚歎五欲乃至讚歎淫欲如喇嘛教等人)」,都是愧對 佛陀教誨、違背 世尊聖教,皆非真正的佛弟子,本質上比在家人更在家,更不能稱之為佛教中的「出家人」」。因為,我們在過去無量的生死輪迴中,都曾出生為男性,也都曾出生為女性,每個眾生的如來藏中都含藏有男性特質的種子,以及女性特質的種子,在欲界中流轉生死的長劫中,有時會轉換性別;所以不論是異性戀、同性戀乃至雙性戀,在欲界的眾生裡,這些都是一定會存在的現象,甚至在動物界中也是屢見不鮮的。但這些五欲事,都是三界中最底層的欲界中繫縛事,佛教對這些世間現象沒有所謂的認同或不認同的問題,只是要告訴眾生的事實就是:若要離苦就得先要離欲之不淨,再出色界之患,還要捨無色界之有,這樣才能真正的離三界生死輪迴之苦,乃至菩薩能依佛菩提的漸次修證而到達究竟的涅槃——「常、樂、我、淨」之境地。這才是佛教的看法,不論哪一位佛教徒認同同性結婚的事,都不該也不會是佛教的看法;當她發表針對此事看法的時候,只是她的看法而不是佛教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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