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佛醫經》卷1:
佛言:「有四飯:
一、為子飯,二、為三百矛斫飯,三、為皮革虫生出飯,四、為災飯。
子飯者,謂人貪味食肉時,便自校計念:『是肉皆我前世時父母、兄弟、妻子親屬,亦從是不得脫生死!』已得是意便止貪,是為子飯。
三百矛斫飯者,謂飯隨味念復念其殃,無有數能不念味便得脫。又矛斫人為亡身,已生念復念有若干受苦,為三百矛斫飯。
皮革虫生出飯者,謂人念味,亦一切萬物憂家中事,便穿人意,意作萬端為出去,是為皮革虫生飯。
災飯者,謂一生死行皆為災飯,如火燒萬物,人所行皆當來惱身,劇火焚萬物故言災。所以言飯者,謂人所可意念人,故言飯也。
「人食肉譬如食其子,諸畜生皆為我作父母、兄弟、妻子,不可數。
亦有六因緣不得食肉:一者、莫自殺;二者、莫教殺;三者、莫與殺同心;四者、見殺;五者、聞殺;六者、疑為我故殺。無是六意得食肉,不食者有六疑。人能不食肉者,得不驚怖福。」
佛言:「食多有五罪:
一者、多睡眠;二者、多病;三者、多婬;四者、不能諷誦經;五者、多著世間。何以故?人貪婬、人知色味,瞋恚知橫至味,癡人知飯食味。《律經》說:『人貪味,味復味得(=復)生不得美味。』」
佛言:「一食者為欲斷生死,亦隨(=墮)貪不能行道,為得天眼自知所從來生去至何所。人不念死,多食,常念婦人,皆墮百四十惡,中天(=夭)皆用飯故。
犯十惡後生便失人形,墮畜生中。既得作人,飢渴血出,瞋恚傍生,於愛內生於貪。
佛說有大福,自飢以飯與人,令人得命,是為大福。後生饒飲食,乏瞋恚,亦無所施,施亦不得,但意恣貪婬,亦無所施,但得意恣,非我所有。一錢以上,不得取故,作貪欲空,自苦作罪。道人不有憂愁,憂隨怒,愁隨貪。我輩有死歲、有死月、有死日、有死時,亦不知、亦不畏、亦不行道、亦不持戒,東走西走,憂銅憂鐵,憂田宅、奴婢,但益人惱、增人苦,為種畜生習。」
(CBETA, T17, no. 793, p. 737, c15-p. 738, a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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