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3日電)台中市聖德禪寺發生多起涉嫌性侵害及性騷擾事件,監察院認為,台中市政府沒有依法督導查核該寺的性侵害性騷擾防治措施,還屢次表揚為績優宗教團體,今天糾正市府與內政部。
台中聖德禪寺創辦人「聖輪法師」楊贊儒,涉嫌由禪寺女法師等代為物色女信徒及義工,以開示為名進行猥褻及發生性行為。台中地檢署今年3月間起訴楊贊儒等5人,並對楊具體求刑20年。
監察院調查此案,今天通過監委高鳳仙提案,糾正台中市政府、台中市警察局及內政部。
糾正案文指出,台中市政府沒有督導及查核聖德禪寺是否依法採取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措施,竟屢次表揚其為績優宗教團體,導致寺內發生性侵害、性騷擾事件長達十餘年。
糾正案文表示,案發後,台中市政府竟然聲稱此案只是聖輪法師個人行為偏差,而非聖德禪寺集體失序,並以該寺斷絕聯絡為由,沒有積極調查並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有嚴重違失。
糾正案文指出,台中市警察局偵查時已知道8名被害人疑似遭性侵,警局依法有通報義務,卻以發生時間較久遠,楊贊儒宗教身分特殊,事涉敏感,恐有損宗教團體形象為由,只通報1名被害人,違失行為明確。
另外,監察院認為,內政部民政司沒有責成地方政府查核、輔導宗教團體自律,也有違失。1010503
內容來源 : 中央社更新日期 : 2012/5/3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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