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貼 識陰的苦滅.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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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正珍老師開示

 

 

識陰的苦滅。在滅除識陰之前,當然要先對識陰有所了知,而且必須是深入而正確的了知,才能自我證明識陰的虛妄,特別是證明意識的虛妄;有了正確的了知而確信不疑了,才能斷我見,才能滅除識陰的苦。《雜阿含經》卷2言:【若緣受、想、行、識生喜樂,是名識味;受、想、行、識,無常、苦、變易法,是名識患;於受、想、行、識,調伏欲貪、斷欲貪、越欲貪,是名識離。】四聖諦是現觀的四個次第,正知味、患、離,則是觀行時正觀苦滅的過程體現。佛陀開示,對五陰貪愛喜樂,就是味;五陰無常、變易,令人時時處在苦惱之中,就是患;如果能夠調伏對五陰的貪愛,並進一步斷除對五陰的貪愛,超越對五陰的愛染,這就是離。識陰是無常的,所以識陰所認識的境界相也是無常的,都是不可常保的無常法。正由於不知識陰自己是無常的,誤以為識陰自己移入某個狀況下,就可以成為常而不滅的心,那我見就斷不了;想要保持離念時的意識或六識的常住,而且功能不壞,因為這樣子,我見、我執都不能斷除,死後不得不繼續受生在三界中,導致不斷的流轉生死。

所以真正想要修學解脫道的您,應從教證及理證上認知識陰的內容與無常。也因為識陰的存在的自身其實就是行苦,卻誤認為存在之時是離行苦的,誤以為存在之時是沒有生滅的,所以堅持識陰或意識是常住不滅心,這種常見性質的邪見,也會成為識陰或意識的苦集。在《雜阿含經》卷9,阿難問純陀:「是有意根和法塵兩個條件,才會出生意識嗎?」純陀尊者回答:「就像您所說的這樣。」於是阿難又問:「如果意根緣於法塵,出生了意識,那個因、那個緣,是常呢,還是無常?」純陀回答:「無常。」阿難又問:「如果由因、如果由緣出生了意識,那因、那緣無常變易時,意識還能安住著嗎?」純陀回答:「不能安住。」由純陀與阿難之間的對話,您可以知道,意識心是意根緣於法塵而出生的,也因此,這是志向三乘菩提一切學人所應該具備的基本知見。意識是有生的虛妄法,所以後來一定會有壞滅的時候;既是生滅法,當然不可說是常住法。因緣是會壞散,意思說意根與法塵都是會散壞的法,當意根與法塵兩者都散壞了,或是其中一個散壞而不具足了,意識就無法生起了。這個意思是說,意根與法塵也是會散壞的,意識所依的因緣是意根與法塵,而意根與法塵在入涅槃時,都必須除滅,那時意識當然更不可能繼續存在,所以意識心常住於無餘涅槃中的想法,是絕對錯誤而不切實際的。

只有對二乘菩提無知的人,才會主張意識心不動時就是無餘涅槃,所以意識心當然是會壞的虛妄心,乃至確定夜夜都會暫時斷滅而不了知六塵,何況能入無餘涅槃中安住?正確而現前觀察到這些教證與理證,就不會再對識陰有所愛集,我見斷了,從此進修以後,我執也就會跟著漸漸的減輕,乃至一世精進修斷我執以後,捨壽也能入無餘涅槃,三界之中再也找不到祂了,一切三界中的苦就不存在了。但是只要對意識或識陰的自我執著仍在,就無法避免繼續出現來世的識陰相應的種種苦,所以意識或識陰消滅不存在,也就是識陰的苦滅。《雜阿含經》卷3言:【云何識受陰?謂六識身。何等為六?謂眼識身,乃至意識身,是名識受陰。復次,彼識受陰,是無常、苦、變易之法。乃至滅盡、涅槃。】所以識陰六識的功能滅失了,識陰的功能不再出現於三界中,就證得了無餘涅槃。而識陰功能滅除的境界,其實就是識陰滅除,因為識陰存在時,一定有識陰的功能伴隨著出現,所以識陰的苦滅除,就是滅除識陰自己,不再有識陰六識出現於三界中,那麼識陰的功能也就不再出現了,那就沒有苦了。

至於識陰的功能,其實就是六識的功能性,也就是眼識的能見之性、耳識的能聞之性,乃至身識的能覺之性,正是自性見外道最執著的識陰六識的自性。又如《雜阿含經》卷3言:【緣意及法,意識生,三事和合生觸,觸滅則受滅、愛滅,乃至純大苦聚滅。】這意思已經很清楚表明了正理,只要把意根、法塵、意識都滅了,就不會有六塵的觸,所以種種的法就會跟著滅盡,不再有自我的存在了,當然就離開生死輪迴苦了。所以滅除識陰就是滅除識陰的苦,識陰熾盛之苦就跟著滅失,這就是識陰之苦滅除境界。識陰把自己滅除,就是滅除識陰之苦的境界,忍受不了意識虛妄性的這種說法的人,或是忍受不了他的師長的錯誤說法被推翻的人,就會起瞋心,加以攻擊、加以抵制,邪見因此在他心中繼續增長廣大,識陰也就會增長廣大,成為識陰熾盛之苦。如果能夠平心靜氣的在法義上加以思惟,不落入人我見、名師情結,跳脫眷屬欲、名聞利養的繫縛,進一步對種種識陰,以及六識心去現觀,能夠證實識陰以及祂的自性都是虛妄的、生滅的,這樣子以後才有可能滅除識陰熾盛的苦,以後才有可能入於解脫道,乃至證得阿羅漢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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