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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正德老師開示
各位菩薩:阿彌陀佛!
三乘菩提之「常見外道——廣論」,我們這個單元要繼續來探討《廣論》到底在論述什麼?
在前一堂課為大家說明了十四根本墮的內容,那麼來看阿底峽,他是完全依照三昧耶戒所規範的內容,實際修練男女雙修密續法門,成就了密續所說的在男女交合中把精液引入中脈,同時認為所觀想的本尊身,已經由意識細心在中脈生起,以為那就是堅固不壞的佛身。所以宗喀巴說:【阿底峽成就了所謂的天生起次第與金剛心圓滿次第。】說這樣的成就,就是因為如理守護而不違背三昧耶戒的成果。
三昧耶戒就是規範行者,一定要修男女雙身法,乃至不擇手段的殺人、搶奪眷屬、喝酒吃肉等。而實際上在男女欲愛法中,是不可能發起初禪的,因為初禪發起的因,是一定要離欲。初禪天的天人,沒有男女性別、沒有男女欲這種與心相應的煩惱,也沒有所謂精液與中脈這種色法。所以離欲發起初禪的人,可以在自己身上,以天眼見到初禪天身在自己的欲界色身中;這是聖教量,也是實證初禪者的現量。而初禪以下的定,都不會有任何天身在身中生起的。
喇嘛教的行者所說的觀想的天身在身中生起,是沒有任何因果與聖教依據的,純粹是虛幻想的影像。另外,男女雙身交合到達喇嘛教所規範的四喜階段,領受身觸大樂的心,一向都是意識心,也只有意識心能夠與五塵同境界,領受了知分別思惟六塵的內容;意識心永遠不可能轉變為金剛不壞的真心,而金剛不壞的真心如來藏,卻永遠都不分別、不領受、不了知六塵。所以阿底峽所成就的所謂自見天具金剛心,就是在告訴正信的佛弟子,他沒有實證金剛心如來藏,而將意識心在專心領受分別了知身觸大樂、沒有出現語言文字的境界當作是金剛心,那不就是我見未斷的具足證據嗎?
宗喀巴接著說:
【總讚為其瑜伽中尊,特讚如理護三昧耶,不越制限。亦如讚云:「由具念正知不作意非戒,慎念無諂誑,犯罪不染尊。」】 (《菩提道次第廣論》卷1)
宗喀巴在這段文字中指出,阿底峽完成金剛乘密續的無上瑜伽最高境界,沒有人可以超越他,表示阿底峽在男女雙修這個行門實行得非常徹底,針對三昧耶戒誓句所要求的都是完全遵照實施。若依照喇嘛教的教理來斷定,阿底峽可以說是兩部《廣論》的祖宗,由宗喀巴行之於文字,分成兩部撰寫出來。所以宗喀巴所寫的《廣論》不可能與修練男女雙修法無關,而學習《廣論》的人,必然要依照次第被引導而進入受三昧耶戒,接著修練男女雙修的淫欲道金剛乘行門。
佛教完整的佛法,除了以一佛乘為根本,而施設方便分成聲聞乘、緣覺乘、菩薩乘三乘菩提以外,再也沒有其他施設的所謂專修男女雙身法的金剛乘了。
以下舉《法華經》佛陀的開示作證:
【舍利弗!十方世界中,尚無二乘,何況有三。舍利弗!諸佛出於五濁惡世,所謂劫濁、煩惱濁、眾生濁、見濁、命濁。如是,舍利弗!劫濁亂時,眾生垢重,慳貪嫉妬,成就諸不善根故,諸佛以方便力,於一佛乘分別說三。】(《妙法蓮華經》卷1)
這段經文 佛陀說得很明白,在十方世界中,沒有所謂的另外一乘是可以成佛的,更何況有第三法、第四法,而 佛陀為了眾生的根器,於一佛乘分別說三乘,指的是聲聞乘、緣覺乘、菩薩乘,並沒有說以一佛乘分別說四、說五。所以呢,他們所施設的這個金剛乘(專修男女雙身法),完全不是佛教中的佛法。
接下來經文中這麼說:
【舍利弗!若我弟子,自謂阿羅漢、辟支佛者,不聞不知諸佛如來但教化菩薩事,此非佛弟子,非阿羅漢,非辟支佛。……舍利弗!汝等當一心信解受持佛語。諸佛如來言無虛妄,無有餘乘,唯一佛乘。】(《妙法蓮華經》卷1)
在這段經文 佛陀說得更明白,也就是諸佛如來在教化弟子們,都是為了教化弟子能夠成為菩薩,最後能入佛菩提道修學佛法,而對於已經實證解脫果的阿羅漢、辟支佛,如果不能了知 佛陀的法是這樣,然後 佛陀就說:這樣的佛弟子縱然已經證得解脫道了,仍然不是阿羅漢、辟支佛,也不是佛陀弟子。這個講法是非常嚴重的,也就是 佛陀的法不允許已經證解脫果的阿羅漢、辟支佛來誤解,更何況其他沒有實證佛法的人,也不可以隨便來解讀,隨便去創造所謂的金剛乘呀。
佛法雖然分為聲聞乘、緣覺乘、菩薩乘,但實際理地只有一佛乘。佛陀的意思就是聲聞乘、緣覺乘僅是依照眾生根器方便施設,實際上都是要引導學人進入菩薩所修學的佛菩提道,佛菩提道就是唯一可以成佛的法道,所以稱為一佛乘。十方佛世界都是一樣,外於唯一佛乘的佛菩提道,再也沒有第二種可以成佛的法道了,更別說還有第三種、第四種。諸佛如來所有言說都是誠實語、如實語,無有虛妄或者隱藏。如果主張另有一個金剛乘是 佛陀隱藏起來沒有說的,而可以成佛,所成的佛又與十方諸佛所說的應修、應斷、應證的內容不一樣,那就是不信解、不受持佛語的人,那就不是佛弟子了。
從喇嘛教外於聲聞戒、菩薩戒等佛戒,又另外制定的三昧耶戒內容來看,雖然使用了佛教中的名相,但實際的意義,完全與佛法的教理及修證無關。十四根本墮的內容,都是在規範男女雙修所應該要有的身行、口行、意行等律儀,將金剛乘密續的「密」徹底揭露無遺了。喇嘛教一向宣稱他們的金剛乘是超越顯教的佛法果證,並且主張接受灌頂時,別解脫戒及菩薩戒就自然獲得。舉證如下:在《自性大圓滿之支分三律儀決定論釋義》這本書中有說到:
【行者縱於前時未曾受取別解脫及菩薩二種較低下之誓句,然為成金剛持故,行者必須接受灌頂。於灌頂中,別解脫戒及菩薩律儀皆自然獲得。】(這本書以後如果引用到,就以《三律儀》來簡稱)
那麼你看從這段文字裡面,喇嘛教它極為藐視佛教的聲聞戒及菩薩戒,他們認為金剛乘的佛果超越顯教佛的果證,所以將他們喇嘛戒三昧耶戒推為最高的金剛戒,將佛戒當作是低下的戒來看待。只要受了三昧耶戒,受上師灌頂的儀軌中,就能夠自然獲得別解脫戒及菩薩戒,從他們所制定的十四個根本墮來看,每一個項目都是在規範如何從上師那兒傳承男女雙修,獲得長時間持精不洩到達性高潮的大樂技巧,甚至為了達到目的,還要不惜造作飲酒、吃肉、強行搶奪錢財眷屬、妄語等惡業。
喇嘛教的強詞奪理說法,每一位正信的佛弟子都不可能接受的。例如,先告訴你殺生、妄語、不與取、邪淫、飲酒這些罪行要斷除,但是《無上瑜伽密續》規定,要運用男女二根交合,所以需要飲酒吃肉以增進大樂的獲得,這樣才能不違背三昧耶戒。我們要問:飲酒吃肉獲得大樂的時候,如何自然獲得出家的別解脫戒與菩薩戒所不能違犯的不殺、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不吃眾生肉的戒體呢?獲得戒體的意思,就是要能夠在意行上不起念,於身行、口行不造作,才能說有戒體呀!若說造作了犯戒的行為,而能夠獲得不犯戒的戒體與戒德,說那樣是為了成佛,請問這樣所成的佛意義何在呢?將自己的快樂從損惱眾生處獲得,世間人都不能認同了,更何況說,這是修究竟清淨解脫的佛道,哪一位正信的佛弟子能夠認同呢?
宗喀巴在《菩提道次第廣論》中說:他們在別解脫律儀、菩薩戒律儀、金剛乘律儀等三種律儀都受持得非常清淨,都能夠如其所受,隨行防護,不越制限。學習《廣論》的諸仁者們,把這句話與前面所說喇嘛戒的三昧耶戒聯結在一起,就知道宗喀巴所說的就是:要徹底防護修雙身法的三昧耶戒,不能違背制限,而佛教的出家別解脫戒、菩薩戒都不必受持了。那在《三律儀》這本書中又說,為了三昧耶戒發誓要遵守的,還必須行各種方便來守護:
【五所行:渡脫、和合、不與取、妄語、綺語,此為五種應修事。五不斷:貪、嗔、癡、慢、疑,此五不可斷。五忍取:大香、小香、大血、腦髓與菩提,此五應受取。】(《自性大圓滿之支分三律儀決定論釋義》)
這個渡脫就是說殺生呀,和合就是邪淫,不與取就是偷盜,這五種法應該要做,為了要守護三昧耶戒。那麼貪瞋癡慢疑這五種煩惱不能斷。那要忍取,就是這種東西是一般人所厭惡的,可是對於這個大香(就是大便)、小香(就是小便)、大血(就是婦女的經血)、菩提(就是男精)這五種污穢的東西應該受持;說要照做這五所行、五不斷、五受取才能守護三昧耶戒呢!
喇嘛教的中心思想,就是斷滅論的一切法空無自性,只要將這種思想冠在每一種他們想要做的事情上面就都可以了,而編派那些大小便等污穢的東西說是三昧耶物,就說煩惱不可斷除啦,造作種種犯戒的惡業,都說是為了成就守護三昧耶,所有的理論與行門,都是導向遠離人格人性、趣向三惡道的惡業啦。那這裡宗喀巴讚歎阿底峽為犯罪不染尊,那不就是表示阿底峽是徹底的犯了這些過失,而為了守戒清淨去真的犯了很多過失嗎?
學《廣論》的諸仁者們,您真的學得很快樂嗎?佛教的如來藏八識論法義與佛戒,都是導引眾生斷除我見我執趣向真實清淨解脫的,還不能生起智慧證得聖法的佛弟子,也必定不遠離人天善道,絕對如理如法順應因果法則,也不會因為時空轉變,而有索隱行怪背離世間正道、違背出世間正道的祕密法歸屬於佛法,這才是真正的佛法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有一個福智團體專門講《廣論》的日常法師,他說:
【佛自己是最圓滿的,可是他講出來的法所對的根性,跟你相應不相應?不一定相應……不但在時間空間都有一大段距離…如果不應機的話,那就是說空話一樣的。現在,我們不幸的是不應機。】《菩提道次第廣論》講稿 日常法師)
這位法師這一段話說呀,佛陀所說的三藏十二部經對我們現在是不應機的,經典中 佛陀所說的等同於是沒有用的空話啦。但是他卻稱讚《廣論》是圓滿的教法,可以從《廣論》得到佛法的圓滿教授傳承,那《廣論》是宗喀巴的著作,這位法師等於推崇宗喀巴是佛了。
但是宗喀巴說,《廣論》的圓滿教授,是來自於彌勒菩薩《現觀莊嚴論》的教導。彌勒菩薩尚未成佛,又如何能夠圓滿教導成佛的法呢?這種攀緣是非常不合邏輯的,而且《現觀莊嚴論》所說的是實證如來藏後,才能現觀如來藏法身種種清淨解脫莊嚴的功德法相。但是宗喀巴是我見未斷的六識論常見外道,錯將境界中的意識當作是金剛不壞的真心法身,不承認有真實第八識如來藏的存在,宗喀巴說自己傳承於彌勒菩薩的《現觀莊嚴論》,很顯然的是完全攀緣杜撰的。
這一位日常法師卻這麼推崇《廣論》、推崇阿底峽與宗喀巴,如果他是喇嘛教的信徒,傳的法是喇嘛法的金剛乘,他要怎麼說就隨他,但如果他是佛弟子,這裡就可以證明這位法師是沒有斷我見,沒有擇法眼的;表相上是在佛教出家受別解脫戒的僧人,但呈現出來的行為卻是不認同所受的佛戒,心中所實際依止的是以喇嘛教的三昧耶戒為根本,以為不必受持佛戒,甚至於毀壞佛戒,而仍然可以灌頂修雙身法中自然得佛戒,這是邏輯不通的。這種情況就變成出家了一方面受佛教信眾的供養,一方面又可以不受佛戒約束,在寺院中行淫欲道的在家法。在本質上,毀壞佛法僧三寶的行為,大家可以接受嗎?因為《廣論》的理論與行門都不是十方諸佛的教法,學習《廣論》僅是在學喇嘛法,但絕對不是在學佛法。
接著我們再來看男女雙修邪淫這個部分,宗喀巴在《菩提道次第廣論》中怎麼說:
【成就定學分二:共者,謂由奢摩他門得堪能心;不共定學者,謂具極穩生起次第。此復三年或六年中,修明禁行。爾時遙聞,飛行國中,諸空行母謳歌之聲,心中亦有所憶持者。】(《菩提道次第廣論》卷1)
宗喀巴說呀,他們喇嘛教有一種與一般修定的法門不一樣所成就的定,就是進入第一灌以後,在生起次第中修觀想本尊已經到達非常穩定的情況,也就是觀想自己完全融入所觀想的本尊中,那觀想的本尊呢也融入自己的身中,說那時候的肉團身就轉成本尊身了。大家要記得,我們所說他們所修的本尊,就是頭戴五骷髏冠的這個羅剎鬼神,那這種狀況就是喇嘛教所說的定。宗喀巴特別指出來說,要到達這樣的情況,必須三年或者六年中修明禁行。什麼叫作明禁行呢?就以宗喀巴在《密宗道次第廣論》中所說的為準,宗喀巴說:
【授明妃禁行者,謂第四灌頂後,將明妃手置弟子手,以自左手執彼二手,以右手持金剛置弟子頂。教云:「諸佛為此證,我將伊授汝」謂以諸佛作證。非他法成佛,此能淨三趣,是故汝與伊,終不應捨離。此是一切佛,無上明禁行。】(《菩提道次第廣論》卷14)
按照宗喀巴的說法,所謂明禁行,就是從第一灌次第進到第四灌,灌頂的上師已經完全傳授了男女雙修持久的性愛技巧,被灌頂的人,也在現場觀摩以後實際上陣演練了,然後不能與明妃捨離呀,要持續不停的交合。
宗喀巴所說的一切佛,指的是運用他們這個喇嘛教法一路傳承下來的喇嘛佛,不是正宗佛教中所說的佛,他特別說到「非他法成佛」,就是要靠這個雙身法去修練出來的那種喇嘛佛,持續修三年或者六年不等,那個叫作一切喇嘛佛的無上明禁行,或者稱為持明。那為什麼稱為明禁行呢?這有兩個意義,第一個意義,就是要修出他們喇嘛教,在男女交合所產生身觸淫樂的最高境界中那受樂的心境,但是禁止在喇嘛教的佛堂或者壇城以外的地方辦這種事,一定要在佛堂(指的佛堂,也就是裡面的裝潢全部是按照他們喇嘛教的所需所布置的,不是一般顯教的佛堂),或者他們的壇城裡面辦事情。所以喇嘛教的寺院或者壇城,都會供奉男女雙身交合的塑像或者畫像,代表著那是喇嘛教的最高境界。從這裡大家就可以知道,為什麼在很多喇嘛教的寺院中,會供奉著男女雙身交合的塑像,而且還要把這個塑像蓋起來,等到他們需要修這個法的時候再拉下來,一般信眾進去裡面參觀的時候,它們是被蓋起來的。
那第二個意義呢,就是邪淫雖然是出家別解脫戒與菩薩戒所制定不可違犯的十重戒,但為了要修雙身法成就喇嘛佛,只要是有受三昧耶戒的比丘尼、母女、姊妹、有觀想修空行母的本尊,都可以成為男女修雙身法這個對象,也就是在喇嘛教三昧耶戒的規範之下,亂倫都不是犯戒,所以叫作明禁行。那你看這種明禁行,卻把它當作是非常崇高的境界,由這個宗喀巴這樣來讚歎,而且在一開始就以讚歎他為前提,接著來說他後面的《廣論》。
大家可以想像到說,那麼既然是讚歎阿底峽的所做,讚歎阿底峽所說的明禁行,那後面的論當然就在論述說怎麼能跟阿底峽一樣,能夠成就那樣的所謂金剛乘律儀,能夠成就那樣的所謂的明禁行,那這些內容就一定要跟他們的三昧耶戒有關,三昧耶戒的主要內容就是十四個根本墮啦,在前面一堂課包括這一堂都說了,那麼下一堂課呢,我們要來繼續來說有關的部分,今天就到這裡了。
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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