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c Wang
◆評:「我不是地球人,看不慣和尚喝酒吃肉 !」
我不是地球人,看不慣和尚喝酒吃肉
看那些光明正大來餐廳裡喝酒吃肉的和尚尼姑
打從心底很不爽
已經好幾次了
就這樣大搖大擺的走進餐廳的房間
葷素不分什麼齋戒管他媽的屁
隨便吃吃換成台幣好幾千塊
雙手合十唸個阿彌托佛
他旁邊的信徒就馬上掏出錢包刷卡付錢
他媽的
你這什麼狗屁和尚尼姑
看了我就一把火
如果你可以喝酒吃肉
你幹嘛還要出家
自己在家裡好端端的喝酒吃肉就好
搞屁啊
以為把頭剃光就是和尚尼姑了嗎
看的我就一肚子火
我姨丈很不明白為什麼我那麼氣
好吧老實說我也不知道我怎麼會這麼反感
可能我覺得這些人只是假藉佛祖的名義
其實只是在逃避現實
對啊
今天我一個想不開我就出家
出家多棒啊
還是可以喝酒吃肉
而且還有人拿錢供養我
我幹嘛不出家
我幹
這是什麼狗屁道理
你是和尚耶
你是尼姑耶
你這樣出來喝酒吃肉
還敢唸阿彌托佛
你回去看到佛祖的雕像你不會內疚嗎
我阿姨說
管他喝酒吃肉還是什麼
我們開餐廳是要賺錢的
和尚來大吃大喝
我們有錢賺就好了
也對
賺錢第一
話說和尚尼姑為什麼可以大吃大喝
因為不是他們自己的錢
想吃什麼就吃什麼
管他鮑魚還是松茸
只要我想吃
我開口唸阿彌托佛
馬上信徒就會說海參湯給我來一客
很好很好
看到這些和尚尼姑我就一把無名火
也許我真的管太多
我跟不上流行
現在和尚尼姑流行喝酒吃肉
你偷著喝偷著吃就算了
怎麼可以光明正大來餐廳裡面披頭第一道菜就點糖醋肉?
飲料也不喝茶
燒酒兩瓶
這是殺小
還一直吃洋蔥
那些有味道的植物和尚不是不能吃嗎
我阿姨說西藏的達賴喇嘛他們還不是喝酒吃肉
是啊是這樣沒錯
可是他們不是和尚啊
他們喇嘛有喇嘛的文化
兩者不能混為一談啊
這樣一說起來
台灣的和尚尼姑真是傻子
韓國的和尚尼姑喝酒吃肉都吃開了
台灣還在那邊這個不能吃那個不能吃吃肉下地獄
反正我看不慣
看到他們一走進餐廳我就不自在
很想過去罵他們一頓
佛祖看了有多麼的傷心
也許我很保守!
文章來源:http://www.wretch.cc/blog/dmarshmallow/427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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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c評論:
這只是一篇教外人士的發言,從這篇文章可以看到教外人士對佛教僧人的印象如何?結果是現在的非佛教徒,都看不慣這些公開大膽破戒吃肉喝酒的和尚尼姑,讓非佛教徒對佛教產生反感,那我們這些自命為正法弟子,又怎麼可以用鄉愿的心態去包庇些吃肉淫亂的魔比丘?說什麼別人犯戒不能講、不能說,說什麼在家人不能說出家過失...,這樣子的人能自稱是護法弟子嗎?佛教面臨存亡之際,應該要從大是大非上面改革,以「先破再立」的方式,破盡一切不如法的,再來重新建立新的佛教倫理秩序,也就是恢復到正法時期的面貌。如果我們一直墨守成規,一直在學那些聲聞心態極重的人在鑽牛角尖,被這些小小戒所繫縛(事實上是對戒律不能真正的理解),那佛教正法的復興要等到驢年嗎?
要知道我們敢評論他們,不是因為他們偷偷私下喝酒吃肉而被我們評論,因為私下的行為代表他們還知道有戒律這個約朿,只是習氣一時忍不住而犯戒,因為知道是犯戒,所以不能公開的去吃肉嫖妓,那這樣的比丘還有一絲慚愧心,我們佛弟子就應該放他們一馬,不應該去評論他。因為他們是有羞恥心的人,有藥可救。
但是,如果這些膽敢公開吃肉喝酒的和尚尼姑,不論是大乘還是小乘,是南傳還是北傳,凡是以各種藉口(邪見),認為我們這個宗派可以吃肉喝酒,甚至行淫娶妻生子的比 丘,或假藉民間訛傳的濟公吃狗肉故事,來為自己吃肉犯戒合理化,如是曲解佛之律法藏者,即是出佛身血,不僅自身犯戒,還妄造謗佛法戒 律之大過失,這樣的「比丘」即是佛法中的「大賊」,是法滅盡經裏的魔比丘,是披著僧服的外道,是違犯楞嚴經裏的四種清淨明誨,當然已經失去了僧寶的資格,雖然身上仍然穿著袈裟,但本質上已經是一個地獄眾生,如果你(妳)繼續跟著這種破壞佛法出佛身血的魔比丘修行,乃至供養食衣住行,未來都要跟著魔比丘一起下墮無間地獄裡受大苦楚。
再者,這些披著僧服自稱僧寶的人信誓旦旦為自己貪圖美味肉 食,而予以矯辯之合理化,說什麼西藏高原草菜不易生長...說什麼吃牠可以與牠結緣,順便唸咒觀想,把牠超度到極樂世界去...還說什麼乞食不許挑剔,人 家給什麼就吃什麼.....,更可惡的是這些吃肉的偽僧,還栽贓成「佛陀自己也在吃肉,說佛陀也允許出家人吃肉....」 這些看似冠冕堂皇、可以殺生啖食眾生肉的種種藉口,看似有理實則無理!何以故?事實上佛陀在最重要的一部經中開示如下:
《大般涅槃經》卷4:
「爾時迦葉復白佛言:世尊!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因他而活;若乞食時得雜肉食,云何得食應清淨法?
佛言:迦葉 (1)當以水洗,令與肉別,然後乃食。
(2)若其食器為肉所污,但使無味,聽(允許)用無罪。
(3)若見食中多有肉者,則不應受。
(4)一切現肉悉不應食,食者得罪。
我今唱是斷肉之制。若廣說者即不可盡。涅槃時到。是故略說。」(CBETA, T12, no. 374, p. 386, c5-13)
以上經中四點佛陀的開示,清楚說明了四眾弟子對於肉食的限制,更澄清了佛陀從未允許出家人可以食肉的爭議。
我們正法弟子,應還要有智慧去分辨這些身披袈裟的外道,不應迷昧於袈裟情結,自身的五蘊十八界都可以現前觀察是虛妄不實的,怎麼會連這個色法袈裟都不能放下呢?所以正法弟子不應與彼等魔比丘、假比丘隨喜、頂禮、供養、依止、交遊、共住、同事,以免同墮無間地獄!
請看《地藏十輪經》云︰
『若於三乘隨輕毀一,下至一頌,不應親近,或與交游,或共住止,或同事業;若有親近,或與交游,或共住止,或同事業,【俱定當墮無間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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