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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年輕醫生自述:有多少癌症病人成了唐僧肉

出於求生的本能,每一個癌症患者都不甘心坐以待斃。殊不知,他們的求生欲望與求治要求,竟讓自己成為某些不良醫院各科室之間搶奪的“唐僧肉”

一位年輕醫生的自述,讓我們看到了其中的秘密。

2009年,我從天津醫科大學腫瘤專業研究生畢業後,幸運地成為山東省某三甲醫院腫瘤科的醫生。

工作第一天,我穿上白大褂,和主任一起查房。查房一上午,共有40多個癌症病人,他們病情各不大相同,相同的是,對我們的話都言聽計從。

第二天上午,我接診了一個肝癌晚期的老人。看他的影像片子,癌細胞已經全身轉移,沒有治療價值了。再說,從老人的穿著來看,家境並不太好,更沒有必要白花錢了。出於好心,我把老人的女兒叫到辦公室,建議她放棄治療。

老人的女兒放聲大哭,傷心地把老人帶走了。

不料,一個星期之後,我意外地發現老人竟然被收住院了!

護士長告訴我老人回家後不甘心“等死”,把自己的房子賣了30萬,又掛了腫瘤科的一個專家號求治,當即就被專家收住院了。

護士長還悄悄告訴我:老人還在病房裡說你醫德不行,自己沒本事治他的病,就讓他回家等死!

2009年11月底,我們腫瘤科發獎金時,平均一個人才2000多元!

主任關上門給我們開了個秘密會議:「咱們醫院實行的是績效考核,收人減去成本再乘以提成的百分比,才是科室的獎金。」

他故意頓了頓,說:「不需要我多解釋了吧?你們用幾元錢的便宜藥,那是你們的自由,不過,你不能把自己當成菩薩下凡,讓大家陪你喝西北風」

主任的話音一落,大家的目光就齊刷刷地投向我,我臉上立即火辣辣的。

這件事沒過幾天,病房就住進一個患前列腺癌的離休幹部,癌細胞也已經轉移腹腔了。有了前面的教訓,我試探性地找他的妻子談話:「我建議用相對好一點的藥物,因為這樣可以提高病人的生存品質......」

我的話音未落,他的妻子就雞啄米似點頭:「什麼藥好就用什麼藥,我捨得給我們家老張花錢!」

有了這句話,我放開了手腳,什麼藥貴上什麼藥。最後,老人在病房裡住了兩個月,共花費了40萬元,最終還是死了。

我心裡有鬼,自覺愧對老人。可令我哭笑不得的是,家屬辦完後事,經專門給我送來一面錦旗,說我把病人當親人,努力提高了癌症晚期病人的生活品質。

2010年7月,我接診了一個早期肺癌病人,覺得有手術指征,就介紹給了胸外科一個醫生。

沒想到,病人手術之後,胸外科醫生專門請我吃了頓飯,並給了我一個500元的紅包。

我不要,他卻說:「這是你應該得的。以後你那邊有要做化療的病人,也”介紹“給你。我們倆長期合作!」

然後,他還以過來人的身份“教育”我:「你是剛畢業不久的學生,現在摸清楚腫瘤科的工作流程沒有?簡單來說就是這樣:來個癌症病人,先介紹到外科給他們做手術,讓外科把手術的錢賺到了,再把病人轉到化療科化療,然後再轉到放療科放療,等著些科室的錢都賺到了,再把病人扔到中醫科喝中藥。」

接下來的一件事,讓我終於驗證了這位外科醫生的話。

有一個胃癌晚期病人,癌細胞已經腹膜轉移。可還是被轉到普外科做了手術,術後又轉到腫瘤科化療,放療科放療,中藥科喝中藥,如此折騰3個月,病人就死了。我曾偷偷調出病人的影像資料,一看就發現沒有術指征。

更加可笑的是,有一回,有過一次合作經歷的那位胸外科醫生給我轉來一個肺癌術後病人。病人70多歲,早期肺癌,即使不做化療也可以長期生存。

不料,我好心告訴他可以保守治療的時候,他卻質問我:「癌症手術後化療放療是常規治療,如果聽你的保守治療,我的癌症復發了你負責?」

其實,化療有很大的副作用,尤其是對這種年老體弱的癌症病人來說,副作用更是致命的。

勉強挺過4個月療程的化療,老人的免疫力就急劇下降,肺癌也隨之復發,並出現了腦轉移。在家屬的強烈要求下,我們又給老人做了伽馬刀手術,結果導致了更大範圍的腫瘤轉移.......如此折騰了一年多,老人終於在痛苦中死去了!

醫院不扶傷,醫生改經商。

患者求活命,錢財被套光。
 

 

報長 笑遊人間的話:

現今的社會醫生真的不好當,治療好病人是職責所在,治不好病人,一不小心還被打、被告。

有些病症,在醫生眼裡,放棄治療,一來可以省下不少醫療資源,讓這些資源挪給更需要的人,也可以讓病人家屬減輕經濟壓力,更可以讓病人在人生最後的路上能較少痛苦並有尊嚴的離開。

但看在醫院、病人家屬以及病人眼裡,或許這樣的想法就很不可取。

因為醫院會認為這種行為會影響營收,病人及家屬會認為醫生冷血見死不救。

畢竟,人都有求生的慾望,即使已經面臨死亡,也仍想死馬當活馬醫,不想放棄任何一線希望。

但就是因為這種貪念,使的病人多受病苦、病人家屬倍感煎熬,最後只為了多活那短短的幾日甚至是數月或數年,而散盡家財,拖累子孫,自己也倍受病魔折磨最後痛苦離世。

有生必有死,死是所有人都會面臨到的一件事,相信所有的人都希望自己在離開世間時是好走的,而不希望痛苦萬分的離開。

希望有朝一日,法律可以尊重病人選擇死的權利,通過安樂死的條例,讓病人可以在精神狀態尚好的時候,和家人、親友聚聚,生前就辦場告別式,在與親友互道珍重後,有尊嚴的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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