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般若信箱-關於明心見性的事.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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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覺電子報 般若信箱 第6輯》

三、我過去修習藏密,相信上師證量與 佛平等,因此供養上師巨額的金錢,並且投入大量的時間擔任義工,如今拜讀《狂密與真密》才知道藏密的邪謬;自己的善心善願,受到邪師的誤導,落得破法的共業,我感到深深的懊惱。由於過去惡劣的經驗,我一直擔心重蹈覆轍,雖然有人勸我皈依平實導師、加入正覺同修會,但我仍然心存疑慮。蕭老師過去曾稱讚藏密祖師密勒日巴,也曾讚揚今人淨老菩薩,後來才發現弄錯了;蕭老師現在評論諸方大師的言論,萬一以後證明是錯誤的,正覺同修會的會員,豈不成了謗僧、破法的共犯?也許明心見性的人,能夠肯定蕭老師的法沒有錯誤,但我現在還沒有明心,卻不願再盲從他人的言語,拿自己的法身慧命當賭注。

答:每一個修行人在過去世,都曾經長期浸習於外道惡見邪行之中,這是必經的過程,無法避免。如 世尊在《優婆塞戒經》〈菩薩心堅固品第九〉曾說:『我念往昔行菩薩道時,先從外道受苦行法,至心奉行,心無退轉。無量世中,以灰塗身,唯食胡麻、小豆、粳米、粟米、禾等,日各一粒;荊棘惡刺,椓木地石,以為臥具;牛屎牛尿,以為病藥。盛夏之月,五熱炙身;孟冬之節,凍冰儭體。或受草食、根食、莖食、葉食、果食、土食、風食;作如是等諸苦行時,自身他身俱無利益。雖爾,猶故心無退轉,出勝一切外道苦行。』大德既已知悉藏密的邪謬,正好可以另尋正確的佛法,不必感到懊惱。
至於所謂的破法共業,和個人的存心有很大的關係,在《狂密與真密》出版之前,您根本不知道藏密的邪謬,而是以對佛法僧三寶的恭敬心,來供養藏密上師和活佛,義務協助他們弘法。如果以世間的法律來說,您其實是受害者,並非加害人。《圓覺經》也說:『若諸眾生,雖求善友,遇邪見者,未得正悟,是則名為外道種性,邪師過謬,非眾生咎。』《狂密與真密》出版之後,很多人已經讀過了,或者雖然沒有讀過,但已經隱約知道藏密的法有問題,可是因為名聞利養,或者邪執深重的緣故,不肯改邪歸正,反而大力抵制正法,宣傳邪見、邪法,這樣才是故意的破法行為。
故意的、首謀的破法行為,罪業極為嚴重,但仍非絕對的不可懺除,如 世親菩薩,先謗法而後弘揚唯識,後來他的修證達到十迴向的果位。比較起來,過失的贊助破法,業報當然輕微多了,只要反過來支持破邪顯正的真善知識,不但可以彌補以前的過失,甚至還有護法的功德。
蕭老師以前推崇密勒日巴和淨老菩薩,這是「君子可欺之以方」,誤信他人的推薦;但他若非有充分的證據、十足的把握,絕不輕易評論諸方;二者不可相提並論。是否如此,您也可以從書中所列舉的證據,自行判斷。再說,被蕭老師評論的人大部分都還健在,其中不乏文風剽悍的作家,哪怕只有一句話評論得不恰當,人家都可以據理反駁;可是這麼多年來,那些被指名評論的人,都選擇沈默藏拙,不敢具名出書反駁,更加不敢在無遮大會中公開辯論── 蕭老師又沒有政治勢力可以倚恃,他們為什麼噤若寒蟬呢?這都是正法的威德力所致,因為法義正確,符合三乘經典,無有錯謬,所以能夠降伏外道知見。
大德由於過去惡劣的經驗,因此心存疑慮,我們能夠理解。建議您提出心中的疑惑,只要獲得滿意的答覆,自然會消除不必要的疑慮,而能選擇正確的法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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