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enlighten.org.tw/dharma/7/103

三乘菩提學佛釋疑第103集
由 正光老師開示:自殺與殺生
  

佛教雖然反對自殺與殺生,可是仍然有一些例外,也就是開緣。這些例外與開緣是要符合某些條件下才能成立的,如果沒有符合這些條件,仍然是犯了殺罪。關於這一點,請電視機前面的菩薩們特別在意,以免自己愚癡犯了殺業而不知,還自以為有大功德呢。

 

《雜阿含經》卷四十七曾記載,有兩位阿羅漢,名跋迦梨及闡陀,因為身上痛苦極難忍受,想求刀自殺,於自我了斷以後,佛記這兩位阿羅漢入無餘涅槃。從《雜阿含經》開示得知:一者、跋迦梨及闡陀兩位比丘是阿羅漢,而且是定性的阿羅漢,最終是要入無餘涅槃的;二者、因為阿羅漢身上患病,導致身體病痛難以忍受,所以求刀將自己滅掉,而入無餘涅槃。也就是說,必須是定性的阿羅漢身分以及身體疼痛難當,才能自我了斷,才沒有成就殺業。如果自己不是阿羅漢,卻隨便將自己殺了,那是犯殺業的,不要說 佛都不允許,就是連世間人也不會贊成的。

 

又譬如,為了護持正法,不得不與破佛正法的人廝殺,雖然殺了人,非但沒有罪過,反而有大功德。所以,佛在《大般涅槃經》曾開示:過去無量劫以前,有佛出世,號 歡喜增益如來。於 佛般涅槃後的末法當中,有一覺德比丘能宣揚 佛的正法,卻被破戒的比丘執持刀杖想要加害於他。當時有一國王名有德,護衛覺德比丘,與破戒比丘們共相戰鬥,讓破戒比丘無法加害覺德比丘。可是,有德國王與破戒比丘戰鬥,身上中了刀、劍與弓箭而死;死後往生 阿閦佛國,成為 阿閦佛座下聲聞第一弟子。覺德比丘後來命終,往生 阿閦佛國,成為聲聞第二弟子。這告訴大眾,護持正法是有大功德的。所以,釋迦牟尼佛在經中隨後開示:若有正法快要滅盡的時候,應該像有德國王一樣,為正法犧牲生命,非但沒有過失,反而有大功德。

 

又譬如,彌勒菩薩在《瑜伽師地論》曾開示,如果菩薩看見盜賊為了錢財將要殺死很多人,或者有人欲加害聲聞、緣覺、菩薩等等,菩薩就會思惟:「我如果斷了這些極惡眾生的生命,自己將來墮入地獄;如果我不斷這些極惡眾生的生命,他們就會墮入無間地獄。如果是這樣,我寧願將這些極惡眾生殺了,自己入地獄受苦,也不願這些極惡的眾生入無間地獄受苦。」菩薩思惟之後,將這些極惡眾生殺了。彌勒菩薩最後開示:這樣的菩薩為了眾生的利益著想,因而斷了極惡眾生的生命,於菩薩戒非但沒有任何違背,反而有大功德。

 

講到這裏,最後作個總結:佛教是不允許自殺與殺生的;如果是定性的阿羅漢,將自己殺了是沒有殺罪的;如果菩薩為了護持佛的正法而殺人,反而有大功德。這樣的看法與世間人的看法不一樣,由於菩薩見解與一般人不同,所以才能成為菩薩。這樣的道理並不是一般人所能知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penite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