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度論》卷13〈1 序品〉:
「問曰:
人能以力勝人,并國、殺怨,或田獵皮肉,所濟處大;令不殺生,得何等利?
答曰:
得無所畏,安樂無怖。
我以無害於彼故,彼亦無害於我,以是故,無怖、無畏。
好殺之人,雖復位極人王,亦不自安;如持戒之人,單行獨遊,無所畏難。
復次,好殺之人,有命之屬皆不喜見;若不好殺,一切眾生皆樂依附。
復次,持戒之人,命欲終時其心安樂,無疑、無悔;若生天上、若在人中,常得長壽;是為得道因緣,乃至得佛,住壽無量。
復次,殺生之人,今世、後世受種種身、心苦痛;不殺之人,無此眾難,是為大利。
復次,行者思惟:「我自惜命、愛身,彼亦如是,與我何異?」以是之故,不應殺生。
復次,若人殺生者,為善人所訶、怨家所嫉;負他命故,常有怖畏,為彼所憎;死時心悔,當墮地獄,若畜生中;若出為人,常當短命。
復次,假令後世無罪,不為善人所訶,怨家所嫉,尚不應故奪他命。何以故?善相之人所不應行,何況兩世有罪,弊惡果報!
復次,殺為罪中之重。何以故?人有死急,不惜重寶,但以活命為先。
譬如賈客入海採寶,垂出大海,其船卒壞,珍寶失盡,而自喜慶,舉手而言:「幾失大寶!」
眾人怪言:「汝失財物,裸形得脫,云何喜言幾失大寶?」
答言:「一切寶中,人命第一;人為命故求財,不為財故求命。」
以是故,佛說十不善道中,殺罪最在初;五戒中亦最在初。
若人種種修諸福德,而無不殺生戒,則無所益。
何以故?雖在富貴處生,勢力豪強而無壽命,誰受此樂?以是故,知諸餘罪中,殺罪最重;諸功德中,不殺第一。世間中惜命為第一。何以知之?一切世人,甘受刑罰刑殘考掠以護壽命。
復次,若有人受戒,心生:
「從今日不殺一切眾生。」是於無量眾生中,已以所愛重物施與,所得功德亦復無量。
如佛說:「有五大施,何等五?一者、不殺生,是為最大施;不盜、不邪婬、不妄語、不飲酒,亦復如是。」
復次,行慈三昧,其福無量,水、火不害,刀、兵不傷,一切惡毒所不能中;以五大施故,所得如是。
復次,三世十方中尊,佛為第一。如佛語難提迦優婆塞:
「殺生有十罪,何等為十?
一者、心常懷毒,世世不絕;
二者、眾生憎惡,眼不喜見;
三者、常懷惡念,思惟惡事;
四者、眾生畏之,如見蛇虎;
五者、睡時心怖,覺亦不安;
六者、常有惡夢;
七者、命終之時,狂怖惡死;
八者、種短命業因緣;
九者、身壞命終,墮泥梨中;
十者、若出為人,常當短命。」
復次,行者心念:
「一切有命,乃至昆虫,皆自惜身;云何以衣服、飲食自為身故而殺眾生?」
復次,行者當學大人法,一切大人中,佛為最大。
何以故?一切智慧成就,十力具足,能度眾生,常行慈愍,持不殺戒,自致得佛,亦教弟子行此慈愍。行者欲學大人行故,亦當不殺。
問曰:
不侵我者,殺心可息;若為侵害、強奪、逼迫,是當云何?
答曰:
應當量其輕重。
若人殺己,先自思惟:「全戒利重?全身為重?破戒為失?喪身為失?」如是思惟已,知持戒為重,全身為輕。若苟免全身,身何所得?是身名為老、病、死藪,必當壞敗!若為持戒失身,其利甚重。
又復思惟:「我前後失身,世世無數,或作惡賊、禽獸之身,但為財利諸不善事;今乃得為持淨戒故,不惜此身,捨命持戒,勝於毀禁全身百千萬倍,不可為喻。如是定心,應當捨身以護淨戒。」
如一須陀洹人,生屠殺家;年向成人,應當修其家業而不肯殺生。父母與刀并一口羊,閉著屋中而語之言:
「若不殺羊,不令汝出、得見日月、生活飲食!」
兒自思惟言:
「我若殺此一羊,便當終為此業,豈以身故為此大罪?」便以刀自殺。父母開戶,見羊在一面立,兒已命絕。當自殺時,即生天上。
若如此者,是為不惜壽命,全護淨戒。
如是等義,是名不殺生戒。」(CBETA, T25, no. 1509, p. 155, b2-p. 156, a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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