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度論》卷13〈1 序品〉:

「問曰:

人能以力勝人,并國、殺怨,或田獵皮肉,所濟處大;令不殺生,得何等利?

答曰:

得無所畏,安樂無怖。

我以無害於彼故,彼亦無害於我,以是故,無怖、無畏。

好殺之人,雖復位極人王,亦不自安;如持戒之人,單行獨遊,無所畏難。

復次,好殺之人,有命之屬皆不喜見;若不好殺,一切眾生皆樂依附。

 

復次,持戒之人,命欲終時其心安樂,無疑、無悔;若生天上、若在人中,常得長壽;是為得道因緣,乃至得佛,住壽無量。

 

復次,殺生之人,今世、後世受種種身、心苦痛;不殺之人,無此眾難,是為大利。

 

復次,行者思惟:「我自惜命、愛身,彼亦如是,與我何異?」以是之故,不應殺生。

 

復次,若人殺生者,為善人所訶、怨家所嫉;負他命故,常有怖畏,為彼所憎;死時心悔,當墮地獄,若畜生中;若出為人,常當短命。

 

復次,假令後世無罪,不為善人所訶,怨家所嫉,尚不應故奪他命。何以故?善相之人所不應行,何況兩世有罪,弊惡果報!

 

復次,殺為罪中之重。何以故?人有死急,不惜重寶,但以活命為先。

譬如賈客入海採寶,垂出大海,其船卒壞,珍寶失盡,而自喜慶,舉手而言:「幾失大寶!」

眾人怪言:「汝失財物,裸形得脫,云何喜言幾失大寶?」

答言:「一切寶中,人命第一;人為命故求財,不為財故求命。」

以是故,佛說十不善道中,殺罪最在初;五戒中亦最在初。

若人種種修諸福德,而無不殺生戒,則無所益。

何以故?雖在富貴處生,勢力豪強而無壽命,誰受此樂?以是故,知諸餘罪中,殺罪最重;諸功德中,不殺第一。世間中惜命為第一。何以知之?一切世人,甘受刑罰刑殘考掠以護壽命。

 

復次,若有人受戒,心生:

「從今日不殺一切眾生。」是於無量眾生中,已以所愛重物施與,所得功德亦復無量。

如佛說:「有五大施,何等五?一者、不殺生,是為最大施;不盜、不邪婬、不妄語、不飲酒,亦復如是。」

 

復次,行慈三昧,其福無量,水、火不害,刀、兵不傷,一切惡毒所不能中;以五大施故,所得如是。

 

復次,三世十方中尊,佛為第一。如佛語難提迦優婆塞:

 

「殺生有十罪,何等為十?

 

一者、心常懷毒,世世不絕;

二者、眾生憎惡,眼不喜見;

三者、常懷惡念,思惟惡事;

四者、眾生畏之,如見蛇虎;

五者、睡時心怖,覺亦不安;

六者、常有惡夢;

七者、命終之時,狂怖惡死;

八者、種短命業因緣;

九者、身壞命終,墮泥梨中;

十者、若出為人,常當短命。」

 

復次,行者心念:

「一切有命,乃至昆虫,皆自惜身;云何以衣服、飲食自為身故而殺眾生?」

 

復次,行者當學大人法,一切大人中,佛為最大。

何以故?一切智慧成就,十力具足,能度眾生,常行慈愍,持不殺戒,自致得佛,亦教弟子行此慈愍。行者欲學大人行故,亦當不殺。

 

問曰:

不侵我者,殺心可息;若為侵害、強奪、逼迫,是當云何?

答曰:

應當量其輕重。

若人殺己,先自思惟:「全戒利重?全身為重?破戒為失?喪身為失?」如是思惟已,知持戒為重,全身為輕。若苟免全身,身何所得?是身名為老、病、死藪,必當壞敗!若為持戒失身,其利甚重。

 

又復思惟:「我前後失身,世世無數,或作惡賊、禽獸之身,但為財利諸不善事;今乃得為持淨戒故,不惜此身,捨命持戒,勝於毀禁全身百千萬倍,不可為喻。如是定心,應當捨身以護淨戒。」

 

如一須陀洹人,生屠殺家;年向成人,應當修其家業而不肯殺生。父母與刀并一口羊,閉著屋中而語之言:

「若不殺羊,不令汝出、得見日月、生活飲食!」

 

兒自思惟言:

「我若殺此一羊,便當終為此業,豈以身故為此大罪?」便以刀自殺。父母開戶,見羊在一面立,兒已命絕。當自殺時,即生天上。

若如此者,是為不惜壽命,全護淨戒。

如是等義,是名不殺生戒。」(CBETA, T25, no. 1509, p. 155, b2-p. 156, a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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