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宗 喇嘛教 宗喀巴宣揚淫人妻女之雙身法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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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喀巴《密宗道次第廣論》卷十三明上三灌頂後依及結行儀軌品第十之一 酉二 密灌頂:【先供物請白者,以幔帳等隔成屏處,弟子勝解師為金剛薩埵,以具足三昧耶之智能母,生處無壞,年滿十二等之童女,奉獻師長。如〈大印空點〉第二云:「賢首纖長目,容貌妙莊嚴,十二或十六,難得可二十,廿上為余印,令悉地遠離,姊妹或自女,或妻奉師長。」】
宗喀巴《密宗道次第廣論》卷十四戌二 時輪規:〈時輪本釋〉,如前所說瓶等四種灌頂有二傳法。二瓶灌頂前已說訖,為聞經等所傳前密灌頂,除說由覩業印婆伽獲得歡喜,余皆同前。為講經等所傳後密灌頂,(399)謂由師長與自十二至二十歲九明等至,俱種金剛注弟子口,依彼灌頂。如是第三灌頂前者,與一明合受妙歡喜。後者,隨與九明等至,即由彼彼所生妙喜。
如 上宗喀巴在其著作《密宗道次第廣論》中說:要以勝妙姿色之年輕美少女,或以相貌稍劣的年輕少女,或以已經年屆二十的女孩子,【供養上師令悅】。甚至以【未 逾二十之自妻、姊妹,或以家中年少之女兒,用來供養上師】。以女子來取悅於上師,然後方可獲得上師傳此秘密灌頂之傳授。複次宗喀巴不但要與未成年的女童行 淫,還要弟子們吞食行淫後之精液分泌物。
宗喀巴又主張密宗行者不可離淫慾,應受用淫慾及女人,教彼弟子莫因為「受用女人、可能破戒」而畏懼:《《如離貪慾罪,三界更無餘;如是離貪慾,汝終不應為。汝受用欲事,但行無所畏;食五肉五甘露,亦護諸餘誓;不應害眾生,不應棄女寶(不應捨棄明妃女人),不應捨師長(不應捨棄密宗之師長),三昧耶難違(雙身法之三昧耶戒不可違背)。》》
(《密宗道次第廣論》宗喀巴著,法尊法師譯,妙吉祥出版社1986.6.20.精裝版-409頁)
宗喀巴又言:《《於此所欲、名欲,即金剛薩埵位,貪謂希求彼欲:「如離貪慾罪,三界更無餘」,謂捨菩提心(是捨棄物質明點精液)也,是故教云:「汝終不應於所欲境金剛薩埵捨離貪慾」。》》(《密宗道次第廣論》宗喀巴著,法尊法師譯,妙吉祥出版社1986.6.20.精裝版-410頁)
宗喀巴認為:出家喇嘛與女人合修雙身法時,若能不捨菩提心--不於行淫中射精--即是不犯戒者,即是無罪者。
然而宗喀巴如是言者,意謂密宗行者若離貪慾者,其罪最重,三界之中更無餘罪大於「離此雙身法貪慾之罪」。
密宗之其餘宗派,乃至主張母女姊妹姨媽舅媽等皆可受用,如此亂倫無禮,尚且不具足人倫五常功德,而奢言成佛,此乃世間至妄之言耶?
黃教中人雖不用母親、女兒、姊妹、姨媽、舅媽為明妃,但仍依宗喀巴之言,以雙身合修之淫樂作為成佛之法門,乃至主張受第四灌時,須以十二至二十歲之九位明妃供養喇嘛行淫,方是如法灌頂;一女之不足,尚須九女,貪淫至此。
宗喀巴乃黃教出家之人,尚不能免,而作如是主張,則黃教在家之人何況能免?可知宗喀巴等黃教師徒,俱皆未能遠離密宗貪淫女人及諸種邪見邪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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