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為首迦長者說業報差別經》卷1:

 「復有十業能令眾生得人趣[*]報:一者,不殺;二者,不盜;三者,不邪婬;四者,不妄語;五者,不綺語;六者,不兩舌;七者,不惡口;八者,不貪;九者,不瞋;十者,不邪見。於十善業,缺漏不全,以是十業得人趣報。」

 「復有十業能令眾生得欲天報,[13]所謂具足修行增上十善。

 「復有十業能令眾生得色天報,所謂修行有漏十善,與定相應。

 「復有四業能令眾生得無色天報:一者,過一切色想,滅有對想等,入於空處定;二者,過一切空處定,入識處定;三者,過一切識處[14]定,入無所有處定;四者,過無所有處定,入非想非非[15]想定。以是四業得無色天報。」』(CBETA, T01, no. 80, p. 893, a29-b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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