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奉父親之命於民國六十八年結婚),父親幫我上了人生中重要的一課,他再三叮嚀說:「你以後對婆婆一定不可頂嘴,要恭敬孝順,你的婆婆是一位你必須用心去孝順的偉大女人。」

因為婆婆早年守寡,帶著七個孩子,含辛茹苦,靠著種田的微薄收入,一點一滴把七個孩子都拉拔長大,每個孩子也都栽培成器,這在當時的年代是一件很不可思議的事情。父親對於這樣的人從來就是非常的敬重,更何況是我未來的婆婆,聽完了父親如此慎重其事的告誡和吩咐後,我謹記在心。後來在和婆婆相處的日子裡,敬重婆婆從來不敢不敬、不敢怠慢;也因為如此的因緣,婆婆對我的好,甚過於一位母親對子女的疼愛,婆婆後來還曾親口對我說她為什麼要如此待我,她說:「因為你是將來要照顧我兒子的人,我當然要對你好,這本來就是應該的。」從婆婆的口中說出來,說的那麼自然,一點也不矯揉造作,真的是令我感動莫名。世間上能夠如實做到這番話的婆婆雖然有,但在我的一生中所知道的和所聽過的,真的是少之又少。

記得剛結婚沒多久,身邊沒什麼錢,婆婆告訴我說:「你三姑要買房子,錢不太夠。」我毫不考慮說:「沒關係,我這裡有十萬塊錢,看能不能幫上忙?」,其實那十萬元是當時結婚時,父親給我當嫁妝的一筆定期存款,也是身上唯一僅有的現金,只是「錢」對我來說,向來並沒有特別重大的意義;因為在父親的庇蔭下從來不愁吃、穿,生活上也從來不缺過任何東西。所以一心想:三姑那麼需要這筆錢買房子,而且婆婆也開了口,那更是二話不說的就拿了出來!回想在那剎那間的答應婆婆,其實完全無有考慮到自己,也不擔心自己把唯一僅有的錢布施了,一點也沒有經過考慮與掙扎,就很順理成章的願意付出我的僅有,而自己內心也堅決相信父母一定也會同意我如此的作法,因為父母向來樂於助人從不計量得失,尤其看到困苦的親人又如何能捨下呢?而這樣的舉動,不知不覺中也讓婆婆感受一份溫暖的「媳婦心意」吧!(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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