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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集

綜論(三)

正元老師開示

各位電視機前面的菩薩:

阿彌陀佛!

歡迎您收看「三乘菩提概說」。今天我們要談論「綜論(三)」,要繼續說明二乘菩提和佛菩提之間的差異。

在上一集當中,我們已經談到,佛在初轉法輪聲聞菩提當中,已經隱說本際、如、真實我等真心的異名;這個本際、如、真實我等等真心的異名,就是 佛陀在二轉、三轉法輪當中所説一切有情的真心,只是用不同的名字來說明而已。這樣的道理,在佛門當中有許多的佛弟子們,尤其是堅持六識論的某宗派行者,他們讀不懂 佛陀已經在初轉法輪隱說真心的真實道理,就說「佛陀在初轉法輪的時候,根本沒有談到一切有情都有真心的存在」;所以就大膽的否定一切有情真心的存在,認為「根本不需要有一個真實心的存在,就可以有一切緣起緣滅的現象出現」,這就成為 佛陀所說的斷見外道。這樣的斷見外道是 佛陀所特別遮止的。

譬如,在《佛說無上依經》卷一當中曾經有開示:【若有人執我見如須彌山大,我不驚怪,亦不毀呰;增上慢人執著空見如一毛髮作十六分,我不許可。】(《佛說無上依經》卷一)

佛陀在這段經文當中很清楚的開示:「如果有人執著我見有如須彌山那麼廣大,我一點也不會驚怪、詆誹;但是,對於否定真心存在、執著一切皆無的增上慢空見的人,就算只有一根毛髮的十六分之一那麼微少,我卻是一點也不允許的。」由此可以知道,執著一切法空的斷見論對於眾生的危害是非常的大,會障礙弟子們的解脫道以及佛菩提道的修學。

接下來,我們要繼續探討二乘緣覺菩提和佛菩提之間的差異,另外還要再探討緣覺菩提和聲聞菩提之間的異同。

所謂緣覺,是有些二乘人聽聞 佛陀開示十因緣、十二因緣的道理之後,而悟入了緣覺菩提。也就是說,緣覺是依著 佛陀所說的十因緣以及十二因緣,觀察蘊處界沒有一法是真實的,因此而能夠斷煩惱結,證解脫果,成為緣覺初果乃至為四果。當壽命終了,就能夠入無餘涅槃;或者是有些緣覺有四禪或者四空定的定力,可以自在的提前捨壽而入無餘涅槃。像這樣的菩提法就是緣覺菩提。

因為是聽聞 佛陀開示十因緣以及十二因緣的道理之後,才經由觀察而斷結、證果,所以這樣的緣覺也同樣可以稱為是聲聞。但是,如果是過去世聽聞佛陀所說的因緣法之後,故意留到未來的無佛之世,才依著過去世隨佛所聽聞的因緣法而自行證入,成為辟支佛的話;看起來好像是依憑著自己的智慧而成就的,所以又可以稱為獨覺。

接下來,我們要探討的是:為什麼緣覺在觀察十因緣、十二因緣之後,可以斷結、證果,最後可以入無餘涅槃?最主要是緣覺觀察十因緣、十二因緣之後,發現了這二者的內涵有很大的差異。

首先,我們來談十因緣。佛陀在《雜阿含經》卷十二當中曾經開示,世尊過去無量世以前,身為菩薩的時候曾經思惟:「什麼法有的緣故,使得老、病、死出現了?」思惟的結果呢,是因為有出生的關係,而使得老、病、死的現象出現了。佛陀接著再逆推而上,一一作思惟,像這樣經歷了有、取、愛、受、觸、六入處、名色,接著再思惟:「什麼法有的緣故,使得名色出現了?」思惟的結果呢,是因為有「識」的緣故,才使得名色出現了。當思惟到這裏,就可以得到一個結論:「齊識而還,不能過彼。」也就是說,唯有這個識才能夠出生一切有情的名色。推究到這個識,發現祂是出生一切法的根本,再也無法超過祂往前推了,只能夠往下輾轉出生各種的緣生法。是因為這個根本識,所以才有名色的出現;名色出現了,才有後來的六入處出現……乃至生、老、病、死等種種憂悲苦惱的出現。

從 世尊這樣十因緣的開示可以知道,這裏十因緣當中所說的這個識,就是「入胎識」。這個入胎識能夠出生一切有情的名色,出生一切有情的蘊處界法,而使得眾生在世間有種種苦的出現。所以,一切有情的蘊處界、一切有情的名色,都是由入胎識所出生的,不能夠外於這個入胎識而有其他一切法的出現。這也是 世尊在十因緣法當中所開示的,所有名色等法都是「齊識而還,不能過彼」的道理。

接著,世尊再思惟十二因緣:「是什麼法消滅的緣故,使得老、病、死消失了?」思惟的結果呢,是出生這個法消滅了,而老病死種種的苦也就跟著消滅了。接著再思惟,經歷了有、取、愛、受、觸、六入處、名色、識、行等等法,接著 世尊再思惟:「是什麼法消滅的緣故,使得行消失了?」思惟的結果呢,發現是因為無明滅了,行也就跟著滅了;行滅了,識陰六識就跟著滅了;如是一一經歷名色、六入處……乃至老、病、死種種苦也就都跟著滅了。

從 世尊對十二因緣的開示可以知道,這十二有支都是可滅之法。所以,當緣覺觀察蘊處界虛妄以後,就願意把自己的蘊處界給滅盡以後,就可以入無餘涅槃。由此可以知道,十二因緣當中所說的識就是識陰六識。

從十因緣、十二因緣的開示,我們可以知道,緣覺觀察蘊處界虛妄,所以能夠斷三縛結,乃至能夠斷五下分結、五上分結,而成為四果的阿羅漢;也知道入無餘涅槃並不是斷滅空,還有無餘涅槃的本際存在,也就是 佛陀在《阿含經》所開示的入胎識存在;因此,願意將自己的蘊處界滅盡而入無餘涅槃,從此不在三界現身意,也不必再受種種的苦了。

接下來,我們再探討:緣覺菩提和佛菩提有什麼樣的差異。從《阿含經》的開示我們可以知道,緣覺他觀察蘊處界的虛妄,知道入無餘涅槃不是斷滅空,還有「齊識而還,不能過彼」的入胎識存在。可是祂在哪裏呢?以緣覺的智慧還不足以證得。菩薩則不然,能夠證得這個入胎識,並且在證得以後呢,可以現見這個入胎識真實存在;也知道蘊處界都是以入胎識為根本因,然後藉著種種緣來出生。此外,菩薩也知道,這個入胎識現前就已經是本來、自性、清淨、涅槃了,所以何必急著要滅掉五蘊身而入涅槃呢?所以,菩薩並不會像二乘人一樣,厭離世間種種苦而急著入涅槃,反而故意留著一分思惑潤未來生,繼續在無生法忍上來用心。這也是菩薩留惑潤生的道理,來成就菩薩的成佛之道。

接著,我們再來作簡單的說明:聲聞和緣覺菩提的異同。

他們相同的地方,我們有兩點的說明:第一點,不論是聲聞還是緣覺,他們都是觀察蘊處界虛妄之後,把三縛結給斷除而成為初果人;乃至把五上分結斷除了而成為四果無學,然後在這一期生命結束之後,就願意把自己的蘊處界給滅盡而入無餘涅槃,從此就不在三界當中來出現。第二點,不論是聲聞還是緣覺,都只有觀察蘊處界的虛妄、無常、無我,但是都沒有親證入胎識,所以不知道入胎識在哪裏。由於聲聞以及緣覺菩提是以證得解脫為主,還不需要實際證得這個入胎識,所以 佛陀在初轉法輪的時候,只有隱說真心的道理。

至於聲聞菩提以及緣覺菩提不同的地方,我們也以兩點來說明:第一點,聲聞和緣覺觀察的方法是不相同的。聲聞是透過四聖諦、八正道等法來觀察蘊處界的虛妄,而斷結、證果;緣覺則是透過十因緣、十二因緣的觀察,然後了知蘊處界的虛妄,進而斷結、證果。第二點,獨覺的智慧比聲聞好一些。為什麼說呢?因為聲聞只是聽聞 佛陀的開示,知道入無餘涅槃不是斷滅空,還有無餘涅槃的本際存在;獨覺則是在無佛之世能夠獨自觀察因緣法,而自己了知有個入胎識存在,祂是名色等等一切法之所依止,知道入無餘涅槃不是斷滅空,所以願意滅盡自己的蘊處界而入無餘涅槃。但是,緣覺仍然只是知道有入胎識的存在,卻依然沒有足夠的智慧,像菩薩這樣能夠實證這個入胎識。

接下來,我們要說明,證悟的菩薩已經找到一切有情的第八識,並且確認有情一共有八個識。譬如《大乘入楞伽經》卷五,佛陀開示說:「善不善者,所謂八識;何等為八?謂如來藏名藏識,意及意識,并五識身。」(《大乘入楞伽經》卷五)

也就是說,一心可以分為八個識,第八識就是一切有情的真心,又名如來藏、藏識;第七識就是意根,第六識則是意識,另外還有眼、耳、鼻、舌、身等五識。其中第八識是真心,前七識則是由第八識所出生的妄心,這八個識真妄和合運作、配合無間,而使得眾生沒有辦法分辨清楚這八個識的體性,所以導致墮入了妄心妄識當中而不自知。所以,在佛門當中,有很多的佛弟子把妄心當作是真實我,尤其是將意識、意根當作是真心,因而墮入了 佛陀所說的常見外道當中。

譬如,有人會主張「要保持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心」,說這個就是真心;或者主張說「要處處作主,作自己的主人」;乃至有人主張「要將妄心修行清淨,變成真心」。像這些說法都是落在意識以及意根當中,成為 佛所說的常見外道。

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意識心是生滅法,當你睡著了,意識就消失不見了;要等到休息足夠了,意識才會藉緣而出生;所以,意識本身是生滅法。更何況說,意識是要有意根跟法塵相接觸以後,才能夠由真心來出生的法,所以並不是常住法。如果說意識是常住法的話,那麼能夠先於意識存在的意根以及法塵,那就更應該是常住法了!那麼是不是表示生命的實相至少有三個呢?而這種說法違背了生命實相應該只有一個的道理。而且,意根雖然從無始劫以來就存在,與第八識同是難兄難弟;可是二乘無學壽命到了,如果他願意滅盡包括意根在內的蘊處界法,而入無餘涅槃的話,那麼他的意根就會消失不見。由此可見,意根仍然是可滅的法,而不是常住法。

而且我們說,第八識、第七識以及第六識的體性,其實是完全不同的。

第八識的體性是恆而不審。祂本身從無始劫來就存在,未來無量劫以後也還是會在,所以說祂是恆。祂的本性是清淨無染的,從來都是如如不動,不在六塵上面作種種的分別,所以說祂不審。所以我們說,第八識的體性是恆而不審。

第七識的體性則是恆審思量。祂是無始劫以來就由第八識所出生,而與第八識互為所依,所以我們說祂是恆;雖然說祂是恆,但祂仍然是可滅之法,當阿羅漢入無餘涅槃之後,這一個意根就消失了。而且,意根能夠觸法塵,能夠分別法塵有沒有重大的變動,所以說祂能夠審。而且,祂還處處不斷作主,說現在該作什麼,所以我們說祂能夠思量。所以說,第七識的體性是恆審思量。

再來談第六識的體性,是審而不恆。因為祂能夠作種種的分別,不僅能夠作五塵境的粗相分別,還能作法塵以及五塵境細相的分別。譬如說,眼識只能作青、黃、赤、白顯色的粗相分別,可是形色、表色、無表色等等法塵以及五塵的細相,卻不是眼識所能夠分別的,而是由意識來作分別。除了眼識之外,耳、鼻、舌、身識也是同樣的道理,這四個識僅能作粗相的分別,而不能作細相的分別,是由意識來作法塵以及聲、香、味、觸塵細相的分別。由此可以知道,意識能作五塵細相以及法塵的分別,所以才有大眾所認知、所領受的諸法出現。由於意識能夠作法塵以及五塵境的細相分別,所以說祂能夠審。但是,祂在眠熟無夢以及悶絕等五個無心位的時候,就會斷滅了,沒有辦法繼續作分別,須要等到醒來或者出定的時候,才會再度出現,繼續分別法塵等等境界;所以可以知道,意識並不是常住法,而是生滅法,所以說祂不恆。所以我們說,第六識的體性是審而不恆。

如果有人主張:要將意識心修行清淨,來變為真心。這樣的說法就是顛倒說,為什麼呢?因為我們剛剛已經說過,意識的體性是審而不恆,而第八識的體性呢則是恆而非審,怎麼有可能將不恆的體性,藉著修行變成恆的體性呢?又怎麼可能將審的體性變成不審的體性呢?所以說,「要將意識心修行清淨變成真心」是不懂佛法的人所說的顛倒語。

又譬如有人主張:「一切有情只有六個識,意識是一切染淨法的根本。」像這樣的主張,其實是具足了常見與斷見這兩種見。因為他否定了一切有情的根本識第八識,那麼就沒有一個常住心可以貫穿三世,像這種說法就和斷見外道是一樣的;加上又主張說「生滅無常的意識是一切法染淨的根本」,那麼這又和常見外道的看法沒有兩樣。像這樣具足常見以及斷見兩種邪見的外道,危害 佛陀的正法以及殘害眾生的法身慧命非常的大,不能夠不謹慎!

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們今天就先講到這個地方。下一次我們再繼續講解「綜論(四)」。

敬祝各位菩薩:身心安泰,道業增進!

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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