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毒 8月紫外線 10年最強
更新日期:2011/08/20 04:21
全台監測值87%過量
〔自由時報記者劉力仁/台北報導〕環保署監測資料,全台十九個紫外線測站,今年八月至今約有五成五比率的監測值曾達到危險級、八成七比率監測值達到過量級,和往年八月比起來,今年八月「日頭赤炎炎」的比率,屬近十年來最嚴重。
依環保署紫外線監測系統分級標準,紫外線指數十一以上就屬危險級。昨天紫外線達到危險級的地區,西台灣為桃園以北,東台灣則為花蓮以北縣市;環保署警告,今天紫外線指數會達危險級以上的地區集中在北台灣,其中竹苗為十一至十二;桃園以北則為十至十一;宜蘭則在十左右;中南部是八到十的過量級。
花蓮每天都達危險級
如果以單一測站的數據來分析,全台以花蓮紫外線危害最嚴重,八月份到昨天為止才十九天,每一天中午都達到危險級;台東及宜蘭有十七天達到危險級,基隆十三天,小港、台南及恆春有十天以上達到危險級,都佔了五成以上。
環保署監資處簡任技正張順欽說,去年八月危險級和過量級接近四成,前年八月危險級比率是兩成三、過量級則是四成八,今年八月紫外線的確比較嚴重。
環保署分析原因,主要是最近雲量比較少,陽光容易直射地面;另外,往年八月多有颱風過境,下雨天數多,今年八月份沒有颱風,下雨天數相對少了許多,每天陽光普照,紫外線自然就增加了。未來幾天的天氣型態如果沒有改變,紫外線的危害依舊會相當嚴重。
過量級20分就會曬傷
環保署提醒,紫外線數據飆到危險級時,民眾只要在陽光下曝曬十五分鐘即可能曬傷;過量級時,曝曬二十分鐘就會曬傷。不管是過量級或危險級,都建議民眾上午十時至下午二時盡量不要外出,非要外出,一定不要嫌麻煩,做好各項防曬措施,包括:戴帽子、撐陽傘、擦防曬液、戴太陽眼鏡、穿長袖衣物等等,不要讓身體或頭臉部直接暴露在陽光下。
盛夏時節,有民眾會到海邊戲水或登高消暑,環保署提醒民眾更要注意防曬,因為海水會反射紫外線,因此海濱紫外線比市區高;高山氣溫比平地低,太陽曬在臉上的感覺不是那麼強,登山的民眾因此容易鬆懈戒心,忘了防曬,其實登山更要注意找樹蔭等遮蔽物,避免直接被太陽照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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