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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集

 

淺談因果(一)

由正源老師開示

 

各位菩薩:

阿彌陀佛!

在前面幾集「三乘菩提之菩薩正行」節目中,我們探討了發菩提心的相關問題,說明了一切眾生發菩提心的種種不同緣由,這其中有的是生因,有的是了因,也有的是生因與了因具足而發菩提心。

另外在第13集節目中,我們也舉了經典中記載 釋迦牟尼佛敘述祂在無量劫以前的過去生,之所以發起菩提心的經過,就是生起了大悲心,想要救度一切眾生出離種種苦厄。就由這個大悲心,自己就發起了求證無上正等正覺——就是無上正等菩提的菩提心。可見眾生發菩提心都有他的緣由,而大悲心則是最直接、也是最殊勝的發菩提心因緣。正如前面所舉,釋迦牟尼佛最初以大悲心而發菩提心,就能立即脫免了火車地獄的極重罪報一樣。這也就是說,大悲心正是發菩提心的生因,菩薩從大悲中生。

我們既然發心要修學佛菩提行菩薩道,當然應該進一步知道怎麼樣來修悲心?但在這之前,還是應該先來瞭解因果的真實理,因為許多外道是不說因果的,或者所說的因果是不如實、不如理的。因果,從字面上來說:因就是原因,果就是結果。佛教認為世間萬法——就是世間的萬事萬物都是有因有果,果從因生、因能招果;一切諸法的生起,都有能生的因及所生的果,也就是能引生結果的是因,由因而生的是果。以時間的關係來說,因在前、果在後,而且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所謂「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因果歷然、昭昭不爽。」

古時候印度的外道,對於因果有種種的看法,大略可歸類為四種主要的主張。第一種是認為,萬事萬物的發生都是由大自在天所主宰的,大自在天(梵音稱為摩醯首羅)是位在色界的最頂天。他們認為大自在天能自在地出生一切萬事萬物,所以稱為大自在。這個主張認為大自在天能生萬物,萬物如果滅了,還是回歸到大自在天;如果大自在天瞋惱不高興,那麼眾生就都要受苦;反之,大自在天歡喜了,那麼眾生就都能得到安樂。也就是說,每一個有情眾生都是大自在天所生,而有情的苦樂也都根源於大自在天的高興或不高興,這跟一神教的主張,大致上是相同的。

持第二種主張的人,他們觀察到現有的現象世界的種種現象,的確是歷歷分明存在著萬事萬物,那麼以此為果,可是要去推究這果的起因,那是難以探究的,所以就認為萬物的生現,不需要憑藉其他的物,都是無因自然而有。就是認為一切萬事萬物的造化都是無因的,簡單地說就是無因而有果。從無因來說,就稱他們是無因外道;如果從有果來說,那就稱他們是自然外道。也就是主張萬事萬物都是無因自然而有,並沒有因果關係,所以我們也可以稱他們是:無因有果論者。

第三種主張就是有因無果論,他們觀察現存的世間現象,萬事萬物分明可見,是不可忽視的,因此就執著這個現存的萬事萬物為因;但是又看見世間事物如草木等都只存在一期,之後就死滅殆盡,推究不出有任何未來;所以他們承認現存的事物為因,但以這個現存的因,去推究它的結果,則是難以探究的。因此就否定了現在因會生出任何未來的果,認為只有現在存在的因,而無後世再生之果。這是第三種有因無果論者的主張。

第四種是無因無果論,這種外道否定因果關係的存在,主張前世不是現在的因,後世也不會受果,善惡苦樂都只侷限在現在這一世,與過去、未來都沒有關係;認為並沒有可以感生苦樂果的善惡業因,也沒有相對於善惡業因而受的苦樂果報;就是主張一切有情,都沒有過去的因,所作所為也不會去受後世的果,全然不信受任何因果的思想。以上就是古印度外道的四種因果思想。

佛教則是認為,這些外道有關因果的看法都是不如實、不如理的。釋迦牟尼佛就曾經對弟子們說:外道們有三種邪見,修學的人如果信受了,雖然他的德行本來並無虧損,因為信受這些邪見的關係,就必定墮落到對自己的行為不負責任的境況。這三種邪見是什麼呢?首先就是,有一種出家修行的沙門和在家修行的婆羅門他們主張:人今生所受一切苦樂,純粹是由於前世所造業因來決定的。第二種修行人則主張:這一切都是大自在天的意旨所決定的。另外有一些沙門和婆羅門則說:這一切都是隨著機運無因自然而有。

佛陀就告訴弟子們:我遇見了主張或宣說這些見解的沙門和婆羅門的時候,我就問他們是否真的信受他們主張的看法?他們如果說他們真的信受,那我就對他們說道:「既然你信受這些主張,你就不能不承認人之所以會去造作殺人、偷盜、邪淫、欺詐等等這些的惡行,也都是由於前世造業所成就的命運;也就是說,命運就已經決定他會造作這些惡行,或者都是大自在天的意旨要他造作這些惡行,或者都是無因無緣隨著機運就使他造作這些惡行。可是這麼一來,努力地學習與修行想要分別善惡、改善自己的行為,就都成為沒有意義的事了。因為後來都還會因為命運註定、或神的意旨、或機運,而再去造作殺人、偷盜、邪淫、欺詐等等的惡行。既然如此,曾經犯有過失的人,想要改過向善、想要消除罪過,讓自己回復清淨德行,就變成完全不可能的事了。」世尊說,當祂這樣質問主張前面三種因果見解中任何一種的外道,那些外道們聽了以後,一定全都啞口默然無言以對。

由此可見,佛教是主張有因有果,而且是強調「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因緣果報的。如果是主張無善惡果報、撥無一切因果的人,經中就會說他是:「撥無因果,斷滅善根,往諸惡趣。」(《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卷7)常常有人質疑:「世間常看到有造惡乃至作奸犯科的人,可是卻不見他們受有報應,善惡因果根本不存在,因果關係的說法是不能成立的。」其實這樣的說法是不對的!不是不報,是時候未到。佛法中說:因緣果報大多在捨報後業報才會現前,縱使今生作奸犯科,現世已受法律制裁,也還是要在來世再親自在被害人處受報。譬如:心地殘酷狠毒以殘暴手段故意致人於死,今生被判死刑處死後,依著殺業還要落到地獄中受苦;地獄苦報償盡了,還得輾轉出生到餓鬼道、畜生道,然後才生到人間;生到人間之後,等待因緣成熟的時候,還必須因為意外而枉死於過去世被他殺害的人手中,這樣他殺業的果報才算報盡。

惡業的罪報如此,布施的福報也一樣在來生,要等因緣成熟才受報。像《毘耶娑問經》中 世尊開示:「如是施報不離施主,未熟不受;命行不盡,不得施報。譬如樹王尼拘陀子,其子微細,種之在地則不可見,至樹生時方乃可見。施主施福亦復如是,和合熟時乃得果報。」(《毘耶娑問經》卷1)必須等到尼拘陀樹種子消失,新樹才顯現出來。布施的福報也是一樣,必須今生捨報——五蘊消失了,來生的五蘊現前之後才會受報。

所以佛法中講因果,是講三世因果的關係,就是現在世所受的苦樂,乃是過去世善惡業的果報;而現在世所造的善惡業,又會感生未來世苦樂的果報。所以說:「欲知過去因者,現在受者是;欲知未來果者,現在作者是。」因為絕大多數的人都是未離隔陰之迷,也沒有證得神通,而無法知道過去世,也看不到未來世。因此就有人僅以所知所見,認為眾生都只有現在一世,不信有過去世和未來世,進而否定有善惡苦樂三世因緣果報的道理。這樣的人所作所為,就會完全以自己一生的名聞利養為考量;上焉者求世間善名——所謂立德、立功、立言,期待死後流芳百世;下焉者只求一生乃至一時的自我享樂,甚至殺人越貨、作奸犯科在所不惜。

其實從許多世間現象,就可以觀察到眾生一定是有過去生,否則同樣生而為人,有的還是同一天、同一個時辰、同一秒出生的,為什麼會有各個不同?或者同一對父母所生子女,甚至是雙胞胎兄弟姊妹,卻有男女性別、身體健康衰弱、容貌美麗醜陋、智力聰明愚鈍以及性格、脾氣、思想、喜好,乃至貧苦富裕的福報等等種種差異呢?這就是表示,一定是有各自過去生所造的業為因參與在其中,然後就有今生不同的父母緣,乃至同一對父母所生的子女,也由於過去生不同的業因,而有不同的基因組合及業緣,所以會產生了今生種種差別不同的果報。由此可證,眾生一定是有過去生的。

有些宗教講有今生、有未來生,但是卻沒有過去生。認為人是神或者上帝所創造出來的,所以沒有過去生。可是如果人是上帝創造而沒有過去生,那麼上帝是憑什麼決定讓某一個人身體健康,另一個人則一生體弱多病呢?又是以什麼標準來決定讓某一個人一生窮苦潦倒,另一個人卻是富裕安樂?有人說這些人生百態差異是輪流著當的,今生健康的來生就多病,今生貧苦的來生就富裕,全憑上帝來安排。但是受苦、受樂既然是輪流著來,那未來生的際遇,就與今生行善或造惡全然無關,修道與行善就全無必要,那要如何建立道德與價值觀呢?況且人既然可以從今生去到未來生,現在的今生就成為未來的過去生了,就不能說沒有過去生。既然有過去生,當然現在的今生也一定是從過去世來到今世的。

也有的宗教說,人有過去生、有今生,卻沒有未來生。可是同樣的道理,人如果能從過去生來到今生,就必定可以從今生去到未來生,這樣人有三生,就一定會有無量無數的過去生,也有無量無數的未來生。既然眾生除了今生之外,都有無量無數的過去生,也都有無量無數的未來生,那麼包括每一世該出生在六道中的哪一道、身體健康狀況及相貌美醜、家境貧富、兒女眷屬人數及相互關係等等,又是怎麼決定的呢?是神來決定、上帝的審判嗎?從歷史上及社會新聞中我們可以看到,持這種看法的人極端者會有一些不如理的作為,像西方宗教歷史上,有所謂的贖罪券又稱為大赦證明書,就是捐款給教會換取贖罪券,祈求赦免自己造作罪業應受的懲罰,或者由生者為因罪報而仍在艱苦煉獄中受苦的離世親友求得赦免,讓他們早升天堂;甚至於說,當你為某個煉獄中的苦靈,捐獻的銀錢投進捐獻箱,發出叮噹一聲時,他就從煉獄中應聲而出。從某個角度來看,這與用錢財賄賂審判的法官,求取判決無罪或輕罪或者提前釋放,其實沒有太大差異。

另外我們又曾看到新聞報導說:「小偷到別人家裡去偷東西,因為別人家裡供著神像,小偷希望自己偷盜的罪行不被神看到,於是就將神像的眼睛蒙起來,心想:『既然神看不到我幹的惡事,將來就不會判我要受三惡道的惡報了。』」聽了這則新聞一定會有人想到,咱們中國人說「舉頭三尺有神明」,神明並不在神案的神像裡面,蒙住神像的眼睛是無效的。可是仔細再想一想,只要未來世的一切苦樂果報都是由神來決定的,而神不管是欲界天的天神或色界、無色界天的天神,其實跟人一樣是具足、或者多分、少分的五陰十八界所成,必定不免有著或輕或重的七情六慾,也就不能完全免除因私心而被賄賂或被矇蔽的可能性。因此,為了祈求神佛赦免自己所造的罪過;或者只想著到宮廟寺院去燒香供養神佛,希望求得財富、福報,求多子多孫,乃至求健康長壽、家庭平安的,那就所在多有彼彼皆是了。果真應驗了!當然很好;但是這麼一來,罪福的果報與過去是否行善布施、是否與眾生結善緣就全然無關,那麼公理正義就不可能實踐了。

這一集中我們探討因果的問題,說明主張有因無果、無因有果及無因無果,都是不符世間真實理的;「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三世因果關係必定是存在的。另外,我們也對神明決定、上帝審判的因果觀念提出了質疑。然則,因果法則究竟是如何執行(呢)而能夠如實地來酬償三世因果呢?今天由於時間的關係,這些內容我們就要等到下一集節目當中,再繼續為大家來詳細地說明、詳細地探討了。希望大家對因果關係能夠有更深入、更深刻的瞭解。

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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