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新聞網採訪組台北報導) 正覺教育基金會董事長張公僕表示,藏傳佛教密宗的根本典籍「那洛六法」中,有提到以「四物」供佛。在中國民眾心中所瞭解的「四物」,是指四種中藥材;但藏傳佛教密宗說的四物是指:「花、酒、媾合、寶之物。」這裏的花,字面上是「蓮花」,但真正的意思,不是佛教中所說的蓮花,而是指女人的「性器官」;「媾合」是指在「雙身佛」像前交合享受快樂;「寶之物」乃男女行淫後所流出精液、精血的混合物。
藏傳佛教密宗喇嘛長期用「四物」來供佛,可見得藏傳佛教密宗的「佛」,並不是真正的佛,而是喜歡骯髒「四物」的羅剎、鬼神所假冒。這違背了釋迦牟尼佛制定的在家人的五戒: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出家人為不淫)、不妄語、不飲酒。藏傳佛教密宗的喇嘛們以「花」、「媾合」來供「佛」,很顯然的喇嘛們將「男女性交那一檔事」,視為理所當然,並將男女行淫的「性高潮」說為「即身成佛」,所以經過第四灌以後的密宗男女行者,就可以與任何一位學密的異性在佛像前交媾享樂,再以這種淫樂觀想供佛,並且自稱已經即身成佛了;這已經犯了邪淫戒與大妄語戒。又將「酒」來供佛,撤下來時就自己飲用了,更違犯了「不飲酒戒」。
藏傳佛教密宗的喇嘛們,就是服食「五甘露」(尿、屎、骨髓、男精、女血)和「五肉」(象肉、馬肉、人肉、豬肉、狗肉。)的「光頭」人,並不是佛教裡的出家人。既然剃了頭出了家,身為出家人就應該慈悲為懷,不以食眾生肉為喜,因為食眾生肉乃助長殺業;又喜歡盜用佛法名相,再將之扭曲,例如:把佛教中所說的清淨蓮花,扭曲為「女人的性器官」;又如「甘露」本是天人的食物,密宗扭曲為「五甘露」等骯髒之物,這是偷盜佛法名相濫用一場,已經犯了「偷盜」戒。
慈心不害眾生的佛弟子,就應該素食,不沾染葷腥;平常供佛也是出自一片誠心,以新鮮的花、水菓來供佛,這是「學佛人」應該有行止;更應該秉持「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的原則來弘傳佛法,既不知道佛法的真實內涵,就不要妄說。藏傳佛教密宗的喇嘛們,完全不懂佛法三乘菩提的內涵,卻硬要說他們的「雙身法」比佛教的大小乘佛法更殊勝,騙人說是比正統佛教更快速成就「佛」道。
最後張董事長表示,粗看藏傳佛教密宗的「四物」供佛,就已經知道他們的「佛」乃是羅剎、鬼神假冒,與佛教中清淨的佛,根本是兩碼事。以「四物」的內容來看,喇嘛們根本沒有離慾,而是成天喝酒、吃肉,沉浸在女人堆裡的外道「光頭人」。比之於世俗人,喇嘛們是「專業」的行淫者,是剃了光頭的喇嘛,非是真正的「出家人」;因為喇嘛們喝酒、吃肉,又將與女人行淫視為正學佛法之事,所以喇嘛的行止根本不能算是「出家人」,只是剃了光頭的世俗人而已;因為真正在佛教中「出家」的修行人,是不會喝酒、吃肉,也不修「雙身法」的。(採訪組報導)20120121
正覺教育基金會採訪組
轉載自正覺教育基金會全球資訊網 http://foundation.enlighten.org.tw/trueheart/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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