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自網友

 

今天新聞有一對榮民原住民老夫婦,三年間靠著拾荒累積了二十萬元,最近毫不猶玉地捐出這筆錢,因為他們雖然生活清苦,每天只花一百二十元度日,但他們認為多餘的錢既然花不了,應該捐給更有需要的人。由於昨晚又看了電視重播的<穿著Prada的惡魔>,兩者反差過大,因為一個皮包的花費已經足夠這家人半年到一年的生活費;而這家人竟然還覺有餘力去幫助別人。不禁想到:我們是不是需要的不多,是想要的太多了?
當然我不認為所有的人都能做到這種程度,但是肯定 "知足" 與 "付出" 的幸福,當我們覺得自己不幸的時候,能隨時反省警覺一下,也許會有不同的體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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