喇嘛應該守法嗎?

日前看到一則報導,大意為中共政府為了讓一群找妓女、酗酒、賭博以及看色情材料的喇嘛能夠遵紀守法,正依據地方政府的安排對他們進行法律教育。而「國際西藏聲援運動」主席瑪麗·貝特·馬爾凱(Mary Beth Markey)表示給藏傳佛教的喇嘛們進行法律教育究竟有什麼意義?他們的任務是進行他們自己的宗教教育。而且這種說法是對所有藏傳佛教信徒的侮辱。這不可能是真的,就算這些指控是真的,也只是他們在道德義務方面的不足,不應該因此對他們進行法律上的懲罰。

「國際西藏聲援運動」主席瑪麗小姐的高論,真是令人不敢恭維,她先是堅決否認喇嘛找妓女、酗酒、賭博以及看色情材料,他認為喇嘛們一定是清淨的,不管喇嘛們曾在地球上發生過多少性醜聞案、性虐待,甚至把女孩凌虐至死的cace,她都像隻駝鳥般的把頭埋進沙堆裡說:「看不到,看不到,沒有!」難不成瑪麗小姐和喇嘛教根本是共犯集團;接著又怕真有其事,馬上為其辯護:他們只是在道德義務方面的不足,這般辯護不正把喇嘛和世間道德要求極低的人畫上等號了嗎?如果找妓女、酗酒、賭博以及看色情材料不算犯法,不必接受法律教育,但可也嚴重違背社會善良風俗,連做一個基本社會人的能力都沒有,這般下劣的渾球憑什麼說是佛教修行人?憑什麼受人尊重、讚嘆、供養?

最後她表示「給藏傳佛教的喇嘛們進行法律教育究竟有什麼意義?他們的任務是進行他們自己的宗教教育。」

喇嘛的宗教教育是什麼呢?他們自命為佛教中最崇高的一支,是否遵從 佛陀的教育呢?佛陀的弟子們不壞世間律法,平日聽完 佛陀開示後林下水邊靜坐思惟,一旦出外托缽目不亂視、威儀庠序。可是這一大群約三百名喇嘛卻是嘻嘻哈哈找妓女、酗酒、賭博以及看色情材料,嚴重破戒──犯淫戒、不飲酒戒,破佛戒律,違反世法;奇怪的是,怎會眾多喇嘛集體遊走犯罪邊緣?這適足以證明他們的宗教──藏傳佛教便是如此教育他們,果真的如瑪麗小姐所言,不必法律教育了,沒有用的,因為他們一生都要遵守喇嘛教自創的根本戒律─三昧耶戒─為無上瑜伽所施設之戒律,必要時可以殺害其他有情,將他人的女眷奪取過來,受用婬欲他人的女子;也可以行使一切取用偷盜,到處說妄語而達到與女人合修樂空雙運境界的目標,這樣做,都不算犯戒!所以喇嘛不守法是正常的,守法的反而不正常。

中阿含七法品木積喻經第五 世尊告曰:「我為汝說,不令汝等學沙門失沙門道。汝欲成無上梵行者,寧抱木積洞燃俱熾,若坐、若臥,彼雖因此受苦或死,然不以是身壞命終,趣至惡處,生地獄中;若愚癡人犯戒不精進,生惡不善法,非梵行稱梵行,非沙門稱沙門;若抱剎利女,梵志、居士、工師女,年在盛時,沐浴香薰,著明淨衣,華鬘、瓔珞嚴飾其身,若坐、若臥者,彼愚癡人因是長夜不善不義,受惡法報,身壞命終,趣至惡處,生地獄中。」真正的修行人寧願抱著熾然的木頭受苦而死,也不願抱著女人;喇嘛們卻剛好相反,死也要抱著女人,足以證明喇嘛絕非佛門僧人,故 世尊授記其果報即是身壞命終,趣至惡處,生地獄中。

有智慧的人千萬要遠離喇嘛,免得被洗腦共赴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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