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續上集糖衣密計之真相。

另外在宗喀巴《密宗道次第廣論》卷十四戌二 時輪規 提到:〈時輪本釋〉,如前所說瓶等四種灌頂有二傳法。二瓶灌頂前已說訖,為聞經等所傳前密灌頂,除說由覩業印婆伽獲得歡喜,余皆同前。為講經等所傳後密灌頂,謂由師長與自十二至二十歲九明等至,俱種金剛注弟子口,依彼灌頂。如是第三灌頂前者,與一明合受妙歡喜。後者,隨與九明等至,即由彼彼所生妙喜。

宗喀巴在他的《密宗道次第廣論》中說:要以【賢首纖長目,容貌妙莊嚴】,【生處無壞,年滿十二等之童女,奉獻師長】,甚至以【未逾二十之自妻、姊妹,或以家中年少之女兒,用來供養上師】,以女子來取悅於上師,然後才可獲得上師秘密灌頂的傳授;黃教「宗大師」不但要與未成年的女童行淫,還要弟子們吞下行淫後的精液分泌物;受第四灌時,必須以十二到二十歲的九位明妃供養喇嘛行淫,才是如法灌頂。一個女孩不夠,竟要九個女孩,貪淫到這種地步,「宗大師」就是以此10P男女交合之淫樂法作為成佛之道,這種欲界最下劣的淫樂法就是他修行的最高層次,以他為師,最終的修行即是最高級的「御女術」「房中術」,這與離欲的佛法有何干涉?況且 佛陀於兩千五百年前即已告誡出家眾--不得作男女交合雙身像!《十誦律》卷48:「佛聽我畫柱塔上者善。佛言。除男女合像。餘者聽作。」(CBETA, T23, no. 1435, p. 352, a5-6)。
可是喇嘛廟裡供奉雙身像比比皆是,豔麗的唐卡隨處可見男女交合的雙身像,連西藏展最大型的牛頭人身像都是男女交媾像,這種最原始的生殖器修行法卻自詡為比顯教更高的修行方法,難怪歐吉桑聽了會直喊:「拉薩鬼!」(閩南語)


我們再來讀讀《楞嚴經》卷九佛云: 「是諸人等將佛涅槃菩提法身:即是現前我肉身上、父父子子遞代相生,即是法身常住不絕。都指現在即為佛國,無別淨居及金色相。其人信受、忘失先心,身命歸依、得未曾有。是等愚迷惑為菩薩,推究其心;破佛律儀、潛行貪欲,口中好言『眼耳鼻舌皆為淨土,男女二根即是菩提涅槃真處。』……汝當先覺,不入輪迴;迷惑不知,墮無間獄。」
佛陀早已在兩千多年前即已告誡:堅持以「男女二根即是菩提涅槃真處」者不入輪迴,命終後馬上下墮無間地獄!廣論班學員們,大家都是渴求真理的人,切莫繼續耽著「廣論毒酒」,那酒一時雖甜,初階學習所安排的課程似乎給了你一時心靈的依靠,但最後卻是泯滅人性的10P雜交大會,還得喝下噁心的淫液,豈不是與您學佛初衷完全背道而馳,相偕入魔道,命終墜地獄,何其冤枉呀!這是法界必然的因果軌則,而不是我們可以隨便主張的因果,只是經由 佛陀將因果善說出來以警戒學人,如是以男女二根當作菩提涅槃的錯誤修行法,其所違犯的因果律則就是與無間地獄相應的,為了生命的向上成長,或者為了自身的法身慧命,這條修男女雙身修法的邪淫道路,必然是要遠離不可不慎的。

《長阿含經》卷9中教示:「云何二退法?謂毀戒、破見。云何二增法?戒具、見具。」(CBETA, T01, no. 1, p. 53, a15-16);毀壞戒律、破壞佛法的廣論教義,是無法具足戒律與具足佛法正知見的,所以經中說這是修學的「退法」;學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正確的佛法教育是由無上的 佛陀親證演述出來的至高無上的智慧,唯有佛法的智慧教育才是人類升沉的樞紐所在,老師是世間教育的核心人物,無奈位居社會精英份子的學廣論密法的有些老師,竟然迎合藏傳佛教所傳播廣論的男女雙身修法教義,而無視於佛教史上教人離男女染著的清淨的梵行,請問原本極力尊師重道的我們能夠不心寒、不痛心嗎?

請學廣論敬愛的老師、朋友們勿被人誤用了您們的善心與悲心,為了您們自身及週遭的親眷等著想,我們不得不引用上述經論供您參酌,明眼人是一眼即能看穿廣論的誤人真訣誤人密法所在,請您理性的體會一下大慈大悲的 佛陀的教誡是禱,自覺而摒棄廣論來自受藏傳佛教所影響的譚崔邪淫雙身法,宜儘早懸崖勒馬,尤其更要以身作則肅清教界在這方面學習的邪思妄想,端正社會善良風俗,免得以發良善的好心、悲心無法學到如理的正法反而學了邪法,一旦熏習了邪念邪法,誠如先聖所言:「寧可破戒如須彌山,不可被邪師熏一邪念如芥子許在情識中,如油入麵永不可出。」
已學廣論、將學廣論、未學廣論的朋友們,尤其是我們所敬重的老師們,誠懇的建請您們,修學生命昇華之道,唯有依靠無上正等正覺的 佛陀的言教才有真正向上提昇的解脫之道,解脫、成佛是靠智慧,絕對不可能靠廣論中所言隱誨不淨、令人難以啟齒的男女雙身修法而來成就人類的生命成長,經中慈悲的 佛陀已說那絕對是生命下墮之道,不可能如有的單位所希望的「學了廣論可以讓生命往上提升的」,學了終極是破壞人倫的廣論男女雙身的邪淫法,唯恐將來不幸一失人身可是萬劫不復啊!有的人會說,反正我現在學廣論也没有在修男女雙身法,但是 佛陀在楞嚴經中有所告誡,敬錄以下 佛陀在經書中的諄諄教誨供參酌: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9:「阿難當知是十種魔於末世時。在我法中出家修道。或附人體或自現形。皆言已成正遍知覺。讚歎婬欲破佛律儀。先惡魔師與魔弟子婬婬相傳。如是邪精魅其心腑。近則九生多踰百世。令真修行總為魔眷。命終之後畢為魔民。失正遍知墮無間獄。汝今未須先取寂滅。縱得無學留願入彼末法之中起大慈悲。救度正心深信眾生。令不著魔得正知見。我今度汝已出生死。汝遵佛語名報佛恩。」(CBETA, T19, no. 945, p. 151, b1-9)

我們實在不忍心讓社會上極盡優秀的人士對於生命的成長學習没有擇法眼而走入魔坑,這是悠關您的生命生沉與下墮,鑑請學廣論的所有親愛的朋友們您宜深思再深思啊!請不要讓我們為您們的失去理智失足淪墮魔坑難以出離而流下悲淚,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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