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電腦新聞,看到2010/10/18 TVBS發佈的一則「偉大母愛」的故事:

『保護亡女珍貴錄音  美婦女遭狂毆

因為痛失愛女,從紐約搬到洛杉磯生活的美國婦女,沒想到在洛杉磯卻又遇到歹徒搶劫,但是這位媽媽為了保護皮包內,錄有女兒聲音檔的一支手機,結果被歹徒拖到馬路中間痛毆,所有的經過全都被監視器拍了下來。
穿著白色上衣的搶匪,把行人推倒在地,然後抓著受害者皮包的肩帶,一路拖行,甚至開始動粗,就是要逼對方鬆手,但是這位遇到搶劫的媽媽,為了保護手機裡頭,女兒生前最後的聲音,抵死不放手。
受害婦女:「我已經做好被打死的準備,但是我不在乎,因為手機裡有女兒牙牙學語叫媽媽的聲音,還有她的笑聲。」
畫面中的小嬰兒,10個星期前因為癌症過世,小女娃口中的第一聲媽,是她留給媽媽唯一的寶貝,痛失愛女的媽媽,直到現在都沉浸在悲傷之中。受害婦女:「星期天早上對我來說,實在很難熬,我在星期天的早晨醒來,女兒和我睡在一塊,但是她已經奄奄一息。」
媽媽無法接受愛女過世的打擊,從紐約搬到洛杉磯,全都為了離開傷心地,沒想到卻在星期天的早上,外出遇到搶劫,就怕女兒珍貴的聲音檔,會被歹徒給搶走,堅強的母親,即使被身材壯碩的搶匪攻擊,每一拳對準受害者的臉部狂毆,但是媽媽為了保護女兒的聲音,就算失去生命也在所不惜。
最後歹徒總算放棄,現在加州警方根據這段畫面,緝捕兇手。』


讀到這則母親為了留存亡女聲音而不惜痛失生命的摯愛,唯有身為父母的人才能感同身受,所以才有一句俗諺所說:「為女則弱,當母則強。」的名言應世。當做小姐時,不知天高地厚,看來似乎柔弱不堪,然而有一天,作嫁人妻,生下孩子,為人母時,就會被現實環境所逼,自然而然就會像母雞帶小雞般捍衛家小顯得堅強無比起來;也因此父母子女間血水相融難以割捨的愛就從此堅固的縈繞於心。

天下父母心,自古皆然。

但是自從遇到正法之後,如今的我了知到,以娑婆世界的教法來說,藉由父精母血使我成為生育孩子的偉大母親,但以整個宇宙觀、以生命生生不息的長河來看,我們一世一世輪轉不息,是有一個根本不變的令我們得以流轉的因在那兒,而我僅是孩子出生的借緣而已,有善、惡緣的孩子只是借由我的胎腹出生到我家與我相逢而已,所謂借胎生子罷了,孩子透過您這位母親來到這個世界,但是他們並不屬於您,您並非蘊育長養他的真娘,僅是提供了一個懷胎的環境,是她真的阿娘時間到了把孩子降生到這個世界上,孩子的法身父母娘親給了他所有的一切,而且這一切的一切,也是這孩子過去生中自己所造作,被阿娘點點滴滴一絲不露的收藏起來,時間一到,因緣聚合,有關的一切相對應地就會再回到孩子的身上,正是古人的智慧所說:「一滴草,一點露。」是他自己在受用自己的人生,任誰也没有給了他什麼,或從他生命中拿走了什麼,一切都是他在生命的長河裡所作所為而使得他的命裡出現有的與沒有的。生命運轉的法則就是這麼簡單的一個邏輯與方式而已,除此之外無它,所以才說命運操之在我啊!

當我好不容易學到這個極度異於世間常識的真理之後,從此我可以很優閒的愛著我的小孩,他的因緣來到這個世界上、有緣來到這個家,他有他的功課要學習要做,我只能提供一些好的緣、好的教育、好的條件給他,至於他要不要、能不能接受,因為他是獨立於我這個世間母親的個體,我無法掌控他心裏所蘊藏的一切所思所作,我可以給小孩愛,但不能強迫給他思想,不妨同意母子之間存有不同意見,所以我也必須學會讓步,無須以父母的權威干涉太多,只能盡量學著把他當做一個緣很深的朋友,以「四攝法」與他相處,盡量用他要的、不逾越倫理道德規範的方法愛他,而不是執著於自己成人的方法使孩子就範,而最重要的是讓他在生命裏知所「以有益於生命真實成長的方式來檢擇」,知所「惜福惜緣」,知所「寬以待人、嚴以律己」,知所「施比受更有福」,並且懂得「施恩不望報,受恩不忘報」以及「受人點滴、泉湧以報」等等點點滴滴做人的道理,並效法古人忠孝仁義的社會裏頭,受人一餐之飯,捨命以報的德操精神。

雖身為人父母,傳達古人教育孩子的德育情操,培養出未來主人翁的應有胸襟,但仍須退出自以為身為人父母的光環,宜在愛子之間保留一些空間,不宜再愛的太過份太囉嗦太束縳,一再的用自己的方法愛孩子,讓彼此活得太累太叨擾,只須盡心、關心、而不多心,讓愛的輕鬆自在一點,讓孩子有自我發揮的思緒與空間,只因每一個人的種性、種子不同,每一個人都會以他的方式,自己愛自己,至於是非對錯,不讓他在生命裡玩過、走過,可是很難認同唯一真理的!難道每一個人不都是這樣在生命裏學習成長的嗎?可不是!?

一再的提醒自己輕輕鬆鬆、不要有強迫、勿須佔有、没有條件、没有負擔的付出、自然自由自在的關懷愛護今生有緣的孩子、一切人。下定決心剪斷那一條剪不斷、理還亂的愛子、愛人之纜繩吧!做了該做的,其它就盡人事聽天命順其自然了!

總之,天下沒有不散的筵席,如果時刻提醒自己隨時保持隨緣的心境面對處理與至親骨肉的聚散,將來緣盡時,就會減少甚而不會有「愛別離苦」的痛苦折磨,就會遠離貪愛親眷的苦受的自我纏縛,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我」以及「我所擁有」的「家眷」──每一個個體的存在,本來就是無常不堅固會生滅的生命,必須面對且接受這個世間真理,就不會被貪愛不捨所産生的苦受所嚴重侵襲,無形中認「苦受」為我而不自知;更要在這其中認知到 佛菩薩所教導我們脫離苦的智慧──在於「斷我見」;認知「苦受煩惱的根源」在於「我見」:「貪愛不實的見、聞、覺、知第六意識我」、以及一直把這個「不實的意識我」所分別的「苦受、樂受的我當做我」。茲以以下經中 佛菩薩所教誨我們的一小句法語做為結語:

《維摩詰所說經》卷2〈5 文殊師利問疾品〉:
「維摩詰言:『從癡有愛,則「我」病生。』
(CBETA, T14, no. 475, p. 544, b20-21)

「從癡有愛」,這個「痴」的病根,正是 佛陀所說的所有眾生有一個共同的煩惱「我見」--「錯把能見、聞、覺、知虛妄的第六意識覺知心當真實當常,而不知有另一個真實常住的第八識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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