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壹阿含經》卷9〈慚愧品 18〉: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
「有此二人,於如來[1]眾而興誹謗。云何為二人?謂非法言是法,謂法[2]是非法,是謂二人,誹謗如來。
復有二人不誹謗如來。云何為二?所謂非法即是非法,真法即是真法,是謂二人不誹謗如來。是故,諸比丘!非法當言非法,真法當言真法。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CBETA, T02, no. 125, p. 592, c29-p. 593, a8)
[1]眾+(中)【聖】。[2](言)+是【宋】【元】【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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