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非法jpg.jpg

《增壹阿含經》卷9〈慚愧品 18〉: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

「有此二人,於如來[1]眾而興誹謗。云何為二人?謂非法言是法,謂法[2]是非法,是謂二人,誹謗如來。

復有二人不誹謗如來。云何為二?所謂非法即是非法,真法即是真法,是謂二人不誹謗如來。是故,諸比丘!非法當言非法,真法當言真法。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CBETA, T02, no. 125, p. 592, c29-p. 593, a8)
[1]眾+(中)【聖】。[2](言)+是【宋】【元】【明】。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penitent 的頭像
    penitent

    華嚴聖境故人來

    penite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