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的佛法~沉不住氣!.jpg

「沉不住氣!」
這是同修對我的指責!

有天,在家裡,看到同修又將木板床打的一個個洞似的,已經跟同修講了好多次:「不要將皮帶放在床上,可以選擇放在其他的地方,您若要將皮帶放在床上,就輕一點放,這樣皮帶上的鐵片才不會敲打在床板上,使木板上出現一個一個的凹洞。」結果同修根本不把我跟他講的這件事情放在心上,所以有天在清理房間的時候,無意間看到床板上的凹洞越來越多,看到床板被打得傷痕累累,就很生氣地跟同修大吼道:「為什麼老是講不聽!」心裡想著,這麼簡單的事情,為什麼老是講不聽,所以就激怒了我,動起怒來大聲嘶吼了!

事情過後,對於生氣這件事情,做了自我檢討:「若為了保護木床的使用壽命,在當時可以表演一下大吼的模樣,但是要學習不要動怒;因為動了怒,這個「怒」的動作,除了瞬間殺死身體不少細胞之外,在修行上,有德行的修行者,是不會輕易起瞋動怒的,因為『一念瞋心起,百萬障門開』,起了瞋心,就是把自己往下拉;而且 佛陀在制戒時,也曾告誡過弟子們,意思是說:「寧願對眾生起貪,也不要對眾生起瞋!因為對眾生起貪,可以護念眾生;但是若對眾生起了瞋,眾生會討厭我們,而遠離我們!」

我們來看看,佛陀在經中的開示:
《菩薩善戒經》卷1〈1 序品〉:

「優波離言:世尊!犯有三種。一者貪。二者瞋。三者癡。菩薩所犯何者為重?何者為輕?

佛言:優波離,若諸菩薩犯如恒河沙等貪,如是菩薩不名毀戒;若犯一瞋因緣毀戒,是名破戒。何以故?

優波離!瞋恚之心能捨眾生,貪愛之心能護眾生;若愛眾生不名煩惱,瞋捨眾生名重煩惱。

優波離!是故如來於經中說,貪結難斷不名為重,瞋恚易斷名之為重。優波離!難斷非重,菩薩常有易斷重者,乃至夢中尚不為之。」(CBETA, T30, no. 1582, p. 962, a13-22)

優波離請示 佛陀:佛弟子犯下貪、瞋、痴三種,何者為重?何者為輕?

佛陀開示:諸菩薩縱使犯下如恒河沙數之多的貪愛,仍然不算是毀戒;但是如果因故而犯下了瞋,就算是毀戒破戒了,為什麼這樣說呢?

因為,內心一旦起瞋,怒由心中起,惱恨當下失去理智,貿然惡作,自心也就捨離眾生了;同時由於瞋恚相的現形,惹惱眾生,也使得眾生捨離而不想再學佛。但是有貪愛心自然不捨眾生,雖屬貪欲心,卻能與眾生同事之中産生情誼,讓眾生喜於親近,而能護佑眾生,未來因緣成熟時就能順勢地「以佛法的究竟利生道理」教導群眾,使眾生願意跟著學佛。所以說,以佛法攝受眾生的角度來看,若菩薩有貪愛之心,對攝受眾生來說並不能算是煩惱;倒是對眾生起了瞋恚之心而觸惱了眾生,使眾生因畏懼瞋恚的緣故而遠離佛法的修習,無法安置眾生於佛法中,無法攝受眾生;菩薩若不能攝受眾生,就是不能攝受自己未來的佛國淨土,進而妨礙佛道的修成,這才是菩薩道行者的煩惱。因為這樣的緣故,如來在經中教示,貪欲的煩惱雖然難斷,即使犯下了貪欲,是不名犯下重戒;反之,瞋恚心雖然易斷,然而一旦有瞋恚的過患,就是毀戒、破壞了戒,乃至在夢中都不能犯瞋。

所以,「瞋恚之心能捨眾生,貪愛之心能護眾生;若愛眾生不名煩惱,瞋捨眾生名重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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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再以「不在六塵萬法中起心動念」的「本心如來藏」的角度來檢討,就會有以下的思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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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經過了這件事,嚴謹地警告自己,務必改變愛瞋怒的壞習性,以免以此毛病若得罪了眾生,讓眾生若對佛法起反感,那不是佛法的錯,完全是自己修行不得力的過失;經過這番的自我反省,為什麼當時會失控地動怒大吼,實在是一時的習性上來,又把現在眼前虛妄的五陰當作那麼的真實,所以一時被違逆己心的境界所轉,讓自己沒有轉依空性的真心,沒有像真心那樣──伴隨著六塵萬法,與我們同在,但是真心衪絕對沒有絲毫的喜、厭、或不喜不厭的起心動念,真心衪是我們本自存在、完全無所得的本心,因為真心衪是無所得的心,當然對於萬法是沒有愛、取啊!而我確有很多的愛取而産生煩惱起瞋,實在很慚愧,定力不夠「沉不住氣」隨六塵起舞,向外攀取而令心動了!真是汗顏啊!
 

「沈不住氣」時,若一再的往外怪罪,這是自己功力太差所致,正如《地藏經》所說的那一句話:「地藏菩薩摩訶薩白佛言:『世尊!我觀是閻浮眾生,舉心動念,無非是罪。』」(CBETA, T13, no. 412, p. 783, c28-29)

如何改變我這個業習,是我很重要的一道「修行功課」──切記要像可敬可愛的「如來藏」那樣,在六塵中永遠不起心動念,永遠「沉的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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