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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佛釋疑(三)第67集
由 正鈞老師開示:學佛的目的在離苦得樂,如何才能真正地離苦得樂?

 

接下來說,雖然是稱為「離苦得樂」,但是到底能不能得到樂?若是說可以得到樂的話,然後我們再來說,如何使之永遠存在?我們在人間,是以五蘊我來受用種種法,換句話說,就是以色、受、想、行、識這五個法。第一個色,是說物質的色身,後面的受、想、行、識合稱為精神體。物質色身的本身不會領納境界,領納種種快樂的,是藉著精神體的見聞覺知性;可是若沒有色身的話,精神體也沒有辦法存在。然而精神體也沒有真正的得到快樂,快樂只是一種感覺,然後再透過進一步的觀察,因為發現快樂好像持續的存在,所以就施設說,某一段時間之中是得到快樂的。所以〈百法明門〉之中,才把「得」列在心不相應行之中,因為那只是一種感覺而已,其實沒有真正的得;若是你真正得到了快樂,快樂應該就是你的,一者、你會一直有快樂,但這一定不是你想要的;譬如說,某一次正好聽到一個笑話,覺得它太好笑了,不禁就大笑起來了。好了!這一笑你得到快樂了,然後你就一直笑一直笑,莫說三年五載了,單單三五分鐘你一定受不了;因為人間還有一個法,叫作物極必反,所以三五分鐘之後,你就開始痛苦了,是笑到痛苦的,所以你還要不要那樣的得到快樂呢?二者、從此以後,別人都得不到快樂啦!因為快樂被你得走了。你也許會說:「哪能這樣解釋得到快樂啊!」因為快樂又不是物質,不像香蕉、橘子一樣,某甲得了,某乙就不能得。快樂是每一個人都可以有的感受,正是因為只是一種感受,也是每一個人可以藉著自己的見聞覺知心,在某一個境界之中,所生起的一個感覺罷了,並不是真的得到快樂;只是我們一直貪著著五蘊,以及其伴隨而有的境界,認為真實為有,所以隨之而領受苦與樂。現在終於知道說,要真的能夠獲得解脫,固然要離開世間的苦,同時連世間的樂也不可以貪著,因為那也是會感招苦的一個因啊!

像這個樣子離開了苦、樂二者,而能夠住於不苦不樂之中,就是解脫生死嗎?不!(作美編)因為雖然可以住於不苦不樂之中,卻還沒有離開「得」,得不苦不樂啊!所以就不需要住在不苦不樂之中了嘛!聲聞人修學四聖諦法,也正是因為依於這樣的一個觀察,瞭解到說,在世間之中,一定或多或少有著八苦、三苦;而這一些的苦,正也是因為我們貪著著五蘊所感招而聚集的,要滅掉這一些苦聚集的源頭,才能夠真正的得到解脫。於是就依於八正道的修學,最後終於確定了自己不受後有,自己的後有不會再出生了,因此就施設了、建立了一個名相叫作得解脫了;然而他們的得解脫,是真實有得嗎?也不是!是因為已經完全沒有自己,所以稱為解脫;而不是說,還有一個有情得到了解脫,這個道理實在很難令人接受。但是,我們可以來看一看 世尊在《金剛經》中,〈一相無相分〉之中,有這麼一段經文,是這麼開示的:【「須菩提!於意云何?須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須陀洹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須陀洹名為入流,而無所入;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是名須陀洹。」】聲聞法、聲聞乘的初果,就已經是這個樣子,因為是捨棄自己的五蘊的緣故,所以不會有人得須陀洹果,乃至是四果亦復如是。

這樣子看來,二乘出世間的解脫道法,就已經是無所得的,那麼大乘的世出世間法呢?依然也是無所得的,只是所依止的,不像是二乘人依止於蘊處界法,來修證人無我;而是依於法界實相的本來無我,來修證人無我、法無我。要明白這個道理,請看在《佛藏經》卷下之中,世尊如何敘述祂過去世的一個狀況。佛告舍利弗:「我念過世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值三十億佛,皆號釋迦牟尼;我時皆作轉輪聖王盡形壽供養,及諸弟子衣服飲食臥具醫藥,為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而是諸佛不記我言:『汝於當來世當得作佛。』何以故?以我有所得故。」這個部分由於經文比較長,這裡因為時間的關係,就舉其中的一段,後面乃至說:「過世得值八千佛,皆號定光……過世值六萬佛,皆號光明……過世值三億佛,皆號弗沙……過世值五百佛,皆號華上,……」等等、等等,諸佛都不為 釋迦牟尼菩薩授記,為什麼呢?因為當時仍然無法離開有所得的緣故。學佛的目的是要求離苦得樂,但是不管是解脫道或者是佛菩提道,得要是無所得,才能真正地離苦得樂;既然是無所得,怎麼還會有永遠呢?進一步說,怎麼還會有樂永遠存在呢?那麼像這樣子瞭解無所得的道理之後,才可以真正地離苦得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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