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0有犯名菩薩,無犯名外道。.jpg  

 

轉貼自同修

六道菜與五塊餅乾

昨日中午,太太從素食自助餐買回四道菜,再加上前天從媽那裏拿回的豆腐及她自炒的皇帝豆剩菜共六道,其中皇帝豆小孩嫌太鹹不吃。

  於是我便問小孩:「妳們會不會只其中一道菜不喜歡吃,而所有的菜都不吃?」
  「不會!」
  我說:「三歸五戒亦復如是。」

  再問:「姑丈及姨丈都喜歡釣魚,那他們可能没辦法受什麼戒?」
  「殺戒」

  又問:「例如有人因喜歡釣魚,無法受持殺戒,因而不歸依及受五戒,這樣對不對 ?」
  「不對!」

  這就如同不喜歡吃一道菜,而其它五道都不吃,是個愚人。三歸五戒也是一樣,歸依有歸依的功德,五戒有五戒各自的受用,怎能只其一不能守,而放棄歸依及受其它四戒呢?

  五戒不一定要滿分受,也可以多分受或少分受。怎能怕犯戒而不受戒?
《菩薩瓔珞本業經》云:「有而犯者,勝無不犯;有犯名菩薩,無犯名外道。」意思是雖受戒卻不小心而犯,其功德勝過不受戒也不犯戒之外道。

  那歸依有何功德呢?
《優婆塞戒經》卷5〈八戒齋品〉:「善男子!若人能受三歸依者,當知是人,所得福報不可窮盡。善男子!迦陵伽國有「七寶」藏,名賓伽羅;其國人民大小男女,於七日中,七月、七年,常以車乘象馬駝驢擔負持去,猶不能盡;若有至心受三歸齋,是人所得功德果報,出勝彼藏所有寶物。..........」

  而五戒又有何功德?
《優婆塞戒經》卷6〈五戒品〉云:「善男子!一切施中,施無怖畏最為第一。是故我說五大施者,即是五戒。如是五戒,能令眾生離五怖畏。是五種施易可修行,自在無礙,不失財物,然得無量無邊福德。離是五施,不能獲得須陀洹果,乃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善男子!若受戒已,當知是人,為諸天人恭敬守護,得大名稱。雖遭惡對,心無愁惱;眾生親附,樂來依止。阿那邠坻長者之子,雖為八千金錢受戒,亦得無量功德果報;善男子!為財受戒尚得利益,況有至心為於解脫而當不得?」

  受持三歸五戒除了有無量功德之外,尚有二十五善神守護。
《佛說灌頂經》卷3:【梵志因白佛言:「世尊說言若持五戒者,有二十五善神,衛護人身在人左右,守於宮宅門戶之上,使萬事吉祥。惟願世尊為我說之。」佛言:「梵志!我今略演,勅天帝釋使四天王,遣諸善神營護汝身,如是章句善神名字,二十五王其名如是。」】

  佛說為財受戒,尚得無量功德果報,何況另有二十五善神守護?所以就算痛風、脚麻,爬也要爬來受戒,因此我跟二個小孩說,今年十一月都要來歸依、受五戒,不要因怕犯戒而不受戒或只其一不能守,卻放棄歸依及受其它四戒。

☆☆☆☆☆☆☆☆☆☆☆☆☆☆☆☆☆☆☆☆☆☆☆☆☆☆☆☆☆

  吃飯訖,至一樓客廳看電視。我從前天星期日,於菜市場買來,原欲當天中午泡茶時,給媽邊喝茶邊吃的餅乾中,拿出一小包未拆封之蘇打餅乾。

  然後問大女兒:「這裏面有幾塊餅乾?」
  「五塊。」

  再問:「如這包餅乾給妳吃,而妳吃時不小心掉下一片,會怎麼處理?」
  「撿起來就好了啊!」

  又問:「如有人只不小心掉下一片,不但不撿起來,還把剩下的四片通通丟掉不吃,妳認為這是什麼樣的人?」
  想不到太太搶答:「是頭腦有問題的人。」

  只好重問大女兒:「那妳認為這樣的人,是聰明人?還是愚人?」
  「愚人。」
  我說:「三歸五戒亦復如是。」

  這五塊餅乾就如五戒,如妳11月歸依受五戒後,不小心而犯,只要在佛像前發露懺悔,然後繼續受持即可,就如同把餅乾撿起來一樣。如不發露懺悔,反而捨戒,甚至心想反正已破一戒,而續破其它四戒,就如同只一塊餅乾掉在地上,不撿起來還丟掉手中剩餘的四塊餅乾一般,是個愚人。

  《百喻經》裏即有一故事,有愚人一子死,卻把屍體留在家中,而自己離去。旁人便說:應該是把屍體移至遠處而殯葬,怎麼留在家中,反而是自己離去?

  於是愚人便想:扁擔有兩頭,應該再殺一子,這樣才會平衡好擔。於是真的殺了另一子而葬在遠處林野。這就如同有人犯了一戒,不知懺悔,又更犯另一戒般。

《百喻經》卷一:
  「昔有愚人養育七子,一子先死,時此愚人見子既死,便欲停置於其家中,自欲棄去。傍人見已而語之言:生死道異當速莊嚴致於遠處而殯葬之,云何得留自欲棄去?
  爾時愚人聞此語已即自思念,若不得留要當葬者,須更殺一子停擔兩頭乃可勝致。於是便更殺其一子,而檐負之遠葬林野,時人見之深生嗤笑怪未曾有。
  譬如比丘私犯一戒,情憚改悔,默然覆藏自說清淨。或有知者即語之言,出家之人守持禁戒如護明珠不使缺落,汝今云何違犯所受欲不懺悔?犯戒者言。苟須懺者更就犯之然後當出,遂便破戒多作不善。爾乃頓出,如彼愚人一子既死又殺一子。今此比丘亦復如是。」


  那世上有無如百喩經裏,因一戒破而續破它戒之愚人呢?有啊!多的很,周遭都是。小至家裏,小孩偸錢怕被父母責打而說謊,便是偸竊而妄語。小孩弄壞玩具,不但不承認還誣指稱弟弟所為,便是妄語而毁謗。在社會案件上,為偸竊、搶劫而殺人或外遇而圓謊。在宗敎上,密宗吃葷,不但以只要超度雞鴨即可食之為藉口,甚至還誣指世尊淮許三淨肉,而無視世尊在楞嚴經、楞伽經、大般涅槃經的不食肉戒律。世尊早期雖準予吃三淨肉,但那是因事漸次而制,但最後已說:「我從今日制諸弟子,不得復食一切肉也。」如此因破食肉戒,繼而犯妄語罪及毀謗三寶罪。

《大般涅槃經》第四卷:
  「迦葉又言:『如來何故先聽比丘食三種淨肉?』
  佛云:『迦葉!是三種淨肉隨事漸制。』

  迦葉菩薩復白佛言:『世尊!何因緣故,十種不淨乃至九種清淨而復不聽?』
  佛告迦葉:『亦是因事漸次而制,當知即是現斷肉義。』………….
  佛云:『迦葉!我從今日制諸弟子,不得復食一切肉也。』」

☆☆☆☆☆☆☆☆☆☆☆☆☆☆☆☆☆☆☆☆☆☆☆☆☆☆☆☆☆

  更有甚者不但不悔改,甚而說:「不要以目前的顯教經典來攻擊密宗。一失足成千古恨,毀謗佛法的罪過,就算是不知情下也是很嚴重的。」

  這是一網友跟我用Line聊天時,PO給我一篇文章連結,我發現此是為密宗修行者的部落格。其另一文章,便寫了上述內容來恐嚇讓人不敢法義辯正密宗。

  我便跟這一網友Line回:
  妳指的這修行者是修藏密的,好玩的是,他竟然以恐嚇的手段說:「不要以目前的顯教經典來攻擊密宗。一失足成千古恨,毀謗佛法的罪過,就算是不知情下也是很嚴重的。」來恐嚇讓人不敢法義辯正密宗。

  顯敎經典是佛說的,請問釋迦牟尼佛及修密者兩者說法相違,妳會相信誰說的?妳認為誰說的才對?

  佛不在後,要以法為師、以戒為師,這是一般佛弟子的常識。而釋迦牟尼佛所說的佛法及戒律均記錄在顯敎經典裏,因此修密者自知過不了這一關,所以反以恐嚇手段說:「不要以目前的顯教經典來攻擊密宗。一失足成千古恨,毀謗佛法的罪過,就算是不知情下也是很嚴重的。」讓人不敢法義辯正密宗。

  這就如同一位殺人槍擊要犯,以恐嚇手段說:「不要以法律、世間倫理及因果來攻擊我,而說我不對,否則一失足成千古恨,你們會下地獄的」,一樣可笑。

  她Line回:嗯!有道理。我也是當故事看看,倒沒有想到那麼深。

讚留言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penite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