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15修道主要的障礙是在於重戒的無法持守1.jpg    

 

問:牛奶、鶏蛋、蛋糕是否爲戒律?平時買包子、麵包總會帶一點蔥,是否可開戒了?父母很固執,總認爲我身體差是沒吃肉,而我也經常爲吃肉與父母爭吵。我不吃肉他們就煩。

 

答:導師平實居士說(見《念佛三昧修學次第》第三章第三節):【佛入滅前,曾告誡弟子們,重戒要持,小小戒可捨。小小戒之棄捨,係因各地方人情、義理、法律之不同,導致事實上不可能受持而不得不捨戒。所以佛說:「我所未制戒,他方認爲應行者,不得不行。我所已製戒,他方認爲不應行者,即不應行。」這就是重戒不能捨,小戒則應視當時當地情況、因緣不同而作判斷。例如戒殺生,殺人是犯重戒,殺畜生是犯輕戒,其餘四戒,準此可解。 】 對於志求明心見性的居士來說,受持五戒和菩薩戒,應該就夠了;其他的戒律,如果性質上不屬於重大的性罪(如盜法、破和合僧、明說密意等),或受或不受,個人可以自由抉擇。來信所問,有關肉食、蔥蒜的問題,屬於《梵網經》菩薩戒的輕垢罪,如果父母堅決反對,導致受持有困難,可以參考前段的原則而取捨。但若想要證悟正法,最好能說服父母、如法受持。

 

依照《梵網經》的戒相,「食眾生肉」是屬於輕垢罪。未受精的鶏蛋算不算眾生肉?因爲它沒有「識」的作用,不可能發育成小鶏;所以我們認爲它不是眾生,吃未受精的鶏蛋,幷不違反菩薩戒。可是有一位讀者指出:許多養鶏場,對待鶏隻非常不人道,而且到最後那些鶏隻,仍然難逃被宰殺的命運。以這種觀點來看,爲了長養大悲心,那種不人道的養鶏場所生産的鶏蛋,當然以不吃爲宜——這應該是再次於輕戒的小戒。至於飲用牛乳,則不在《梵網經》的戒相之內。

 

食用蔥蒜,《梵網經》列爲輕垢罪,原則上也不算重戒,但《首楞嚴經》將斷五辛列爲「第一增進修行漸次」(卷八),說「是五種辛:熟食發淫,生啖增恚……食辛人修三摩地,菩薩天仙十方善神不來守護」。如果日用飲食當中,經常有蔥蒜無法避免,應該誦持楞嚴咒,由誦持此咒之故:「縱經飲酒、食啖五辛種種不淨,一切諸佛菩薩金剛天仙鬼神不將爲過」。 (卷七)

 

我們要指出的是,修道主要的障礙是在於重戒的無法持守。很多人一再的觸犯重戒而不自知,由於觸犯重戒,欲保住人身,尚且不得,何況能證三乘菩提?觸犯重戒者,即使已證三乘菩提,若未及時懺悔,亦無法保住見道功德。哪些重戒是修行人容易觸犯的呢?大多是屬於口業方面的:謗僧、謗法、大妄語、不淨說法、破和合僧等。例如有的人習慣說人是非,來到道場也不知收斂,還是一樣東家長、西家短,他不知道(或者是不在意)被他批評的人,有的是已經見道的在家菩薩;或者沒有確切的證據便嫌疑他人,被非理疑謗的人往往因而離開道場不再修行。妄說是非,妨害他人修行學法,影響道場的清淨和合,是很嚴重的罪行,卻是許多人一犯再犯的。因此,新學菩薩應該先將注意力放在這些重戒上面,徹底反省是否曾經觸犯這些重戒,把嚴持重戒當作修行的首要之務,行有餘力,再去修持其它的善法。

 

正覺電子報 第11期 《般若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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