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自 學習電子報 

 

一九三五年的冬天,是美國經濟最蕭條的日子。

 

有一天,紐約窮人居住區的一個法庭上,正在審理一個案子。

 

被告席上站著一個衣衫破舊、滿面羞愧的年近六旬的老太太,她因偷盜麵包房裡的麵包被麵包房的老闆告上了法庭。

 

法官審問道:「被告,你確實偷了麵包房的麵包嗎?」

 

老太太低著頭囁嚅地回答:「是的,法官大人,我確實偷了。」。

 

法官又問:「你為什麼去偷麵包?難道是因為饑餓嗎?」。

 

老太太抬起頭,兩眼看著法官,說道:「是的,我雖然饑餓,但我的三個失去父母的孫子,已經幾天沒吃東西了」。

 

接著又說:「我不能眼睜睜看著他們餓死。他們還是一些小孩子呀。」

 

老太太的話剛說完,旁聽席上響起嘰嘰喳喳的低聲議論。

 

法官敲了一下木槌,嚴肅地說道:「肅靜!下面宣佈判決。」

 

法官面向老太太:「按法律你有兩種選擇,即處以十美元罰金或是十天拘役。」

 

老太太為難地說:「我若有十美元就不會去偷麵包。我願意拘役十天,可我那三個孫子誰照顧呢?」。

 

這時候,旁聽席上站起一位男人,面對老太太鞠了一躬說:「請你接受十美元的判決吧。」

 

說畢,他轉身面向旁聽席上的其他人,掏出十美元,摘下帽子放進去。

 

又接著說:「我是紐約市市長拉瓜地亞,請諸位每人交50美分的罰金,這是為我們的冷漠付費,以處罰我們生活在一個要老祖母去偷麵包來餵養孫子的城市。」

 

法庭上所有的人都驚訝了!

 

片刻,所有旁聽者都起立,每個人都拿出了50美分,放到市長的帽子裡,連法官也不例外。

 

按法律,老婦人偷竊麵包被罰款,與外人何干?

 

可拉瓜地亞說得明白——他還告訴我們,人和人之間並非孤立無關,人來到這世間,作為社會的動物,是訂有契約的:為我們的冷漠付費。

 

物質利益的來往,有法律的契約;行為生活的交往,有精神的契約。

 

善,不僅僅是一種與冷漠相對的一種品質,還是一種精神的契約。

 

我想起美國波士頓猶太人屠殺紀念碑上銘刻了一首德國牧師馬丁·尼莫拉的短詩:

 

在德國,起初,他們追殺共產主義者,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共產主義者;

 

接著,他們追殺猶太人,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猶太人;

 

後來,他們追殺工會成員,我沒有說話,因為我是新教教徒;

 

最後,他們奔我而來,再也沒有人站出來為我說話了。」

 

這正是背棄精神契約的最終結局。

 

人生在世,誰都有可能遭遇危難和困境,誰都有可能成為弱者,如果我們在別人危急時不援手,誰能擔保自己不會吞咽孤立無援的苦果?

 

人心只有向善,才能被陽光照耀,所以善的契約才在世界普遍存在。

 

懂得珍惜這種契約的人是高貴的。

 

懂得為冷漠付費的人是明智的。

 

當今的社會太冷漠!總有一天人們將會為自己的自私付出代價啊!

 

 

報長 笑遊人間的話:

 

這篇故事最讓 笑遊人間動容的並非故事本文,而是故事底下「德國牧師馬丁·尼莫拉的短詩」

 

人,本來就是一種群居的動物,生活在這個世界上原該相互幫助,而非明哲保身。

 

今天,看到有人為了正義挻身而出,我們若只是因為事不關己而無所動容,那麼,即使能保有一時的安穩,也難保日後我們不會變成弱勢的一方,到時候,想必別人也只是冷眼旁觀,而沒有人願意為我們伸出援手。

 

今日,對旁人的困難視若無睹,冷莫待之,誰也不知最後這股冷莫會創造出什麼樣的惡魔,對社會,對我們造成多大的損失與傷害?

 

過於冷漠的社會與人們,最終將會為自己的冷漠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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