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十善業道2/6


 

其實這十惡業道就是十善業道,它們只是一體的兩面。不造惡的一邊,就成為另外善的一邊,所以十惡業道不做,反過來就是行十善業道。譬如說,殺害眾生就是惡業道,我們如果不去殺害眾生,因為不殺的善業,將來就會往生到善道去。又譬如眾生偷盜,而我們不偷盜,這就成就了善業,將來也可以往生到善道。所以說,十惡業道與十善業道是二而一,是一而二,只是作與不作的差別而已。那麼到底什麼是善業呢?什麼是惡業呢?往往是眾說紛紜,不是大家的認知都一樣。這是為什麼呢?這是由於眾生無量世以來所熏、所習之不同,所以產生有種種不同的想法與作法。因此,能夠如理作意的瞭解十善業道與十惡業道的意涵,就顯得非常的重要。接下來,我們就來說說這十惡業道的詳細內涵。


這十惡業道各有三件事,也就是根本罪、方便罪和成已罪。換一句話說,每一件惡業、惡道的成就,各有三罪,假使不是根本、方便、成已三罪都具足,就不會成就惡業道,也就不會具足惡業的果報。我們可以這樣說,十惡業道各有三罪,如果是一個有智慧的人,知道了這其中的差別道理,就懂得在起心動念想要造作惡業的時候,就趕快懸崖勒馬不讓惡業成就,讓它只有根本罪,最多只到方便罪而已,不至於成為成已之罪,而造下無法彌補的惡業果報。


這樣說過三罪的差別法相之後,我們先以殺業為例作說明。大致上來說,犯殺戒是以殺人為重罪,殺傍生異類為輕罪;但是如果我們是以瞋恨心來殺傍生,即使是像螞蟻、蚊子這樣的小昆蟲,仍然是犯重罪的。我們應當要知道,一切有情眾生莫不愛惜自己的生命,乃至螻蟻也不例外,所以我們如果去斷除有情眾生的生命,則不僅有違菩薩的大悲心,也會與這些眾生結下無比的怨仇,生生世世互相殺戮、互相欺淩,無有了期。所以,菩薩不僅應該要斷除殺心,更應該要效法 世尊在過去無量生行菩薩道的時候,為了救護眾生而捨身餵虎、捨身救鴿等種種偉大的行誼,這才是菩薩所當為、菩薩所應為啊!所謂「菩薩從大悲中生」,菩薩救護眾生尚且來不及了,何況是去殺害眾生斷其性命呢,而為的只是逞自己一時之快,或者滿足自己一時的口腹之欲呢!

那麼如果造了殺業之後,會有什麼樣的果報呢?我們來引述《大智度論》卷十三作為說明:

【殺生有十罪。何等為十?一者心常懷毒,世世不絕;二者眾生憎惡,眼不喜見;三者常懷惡念,思惟惡事;四者眾生畏之,如見蛇虎;五者睡時心怖,覺亦不安;六者常有惡夢;七者命終之時,狂怖惡死;八者種短命業因緣;九者身壞命終,墮泥梨中;十者若出為人,常當短命。】(《大智度論》卷十三)

各位菩薩,前面這一段經文所說的就是殺生的種種慘痛果報。譬如說:生生世世心中都常懷邪惡之心;眾生憎惡不喜歡看見我們;乃至我們也是所思惟的都是惡法,都是惡心和惡念;眾生看見我們就好像看見毒蛇,或者看見老虎一般,心生恐怖;睡覺的時候也心不安穩,醒來以後心神不寧;常常會作惡夢;命終的時候狂怖惡死;種下種種未來世短命的業因緣;身壞命終會墮入地獄之中;如果是再生而為人的話,常常都是短命的果報。

各位菩薩,我們可以總結來說:殺生這一件事,不管是對今生,對未來世而言,都是自害害他,無利於自己和他人的事。所以希望有智慧的您,從此能夠不再造任何的殺生之業,不再與任何的眾生結怨,福德當然也就因此而能夠逐漸的增長,修學正法的因緣也因此而得以漸漸的成熟。

在說過殺生之後,接下來,我們繼續說明身的第二個業,也就是偷盜。什麼是偷盜呢?所謂偷盜的意思是說,心中知道那個財物是別人所有的,而實際上那也是別人的,心中決定要偷盜,這叫作根本罪;接下來就施設種種的方便,想盡辦法要把東西拿到手,這就叫作興方便;結果就自己前去把東西拿到手了,或者派人去拿,當東西拿到手了,這叫作成已罪。這個偷盜罪,我們在日常生活裏,在不知不覺當中常常會違犯,但是卻大部分都不自知。譬如說,我們把辦公室的物品帶回家使用,或者使用辦公室的資源來做私人的事等等,都是在不知不覺當中犯了偷盜罪。又譬如,我們應該要繳納的稅款,卻不肯如實的去繳納,想盡辦法要逃漏稅,這也都是犯了偷盜罪。或者作生意的人「輕秤小斗」,乃至嚴重的譬如侵佔他人的財物啊,拐騙眾生的錢財啊,貪污啊,虛設行號詐騙斂財,乃至現代人都很害怕接到的詐騙電話等等,都是構成偷盜罪的各種情形,可說是五花八門,無奇不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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