喇嘛應該守法嗎?

日前看到一則報導,大意為中共政府為了讓一群找妓女、酗酒、賭博以及看色情材料的喇嘛能夠遵紀守法,正依據地方政府的安排對他們進行法律教育。而「國際西藏聲援運動」主席瑪麗·貝特·馬爾凱(Mary Beth Markey)表示給藏傳佛教的喇嘛們進行法律教育究竟有什麼意義?他們的任務是進行他們自己的宗教教育。而且這種說法是對所有藏傳佛教信徒的侮辱。這不可能是真的,就算這些指控是真的,也只是他們在道德義務方面的不足,不應該因此對他們進行法律上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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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說各種念佛法門2/3-從有相念佛轉入無相念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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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比我更晚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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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說各種念佛法門1/3 (有相的念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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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出現===佛經中三千年才開花一次的優曇波羅花

夜開晝合,幽香四溢

戴慧瑜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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