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9生活中的佛法03.jpg  

 

「戀愛在大學課程中算是個重要學分!」

 然後這個戀愛必修學分,一路不停的「相愛」在慾火蔓延中,直到踏上紅色地毯而「暫」告終止。

前些日子同事和男友分手後整日渾渾噩噩的問自己哪裡不好?付出這麼多難道他都沒有感覺嗎?這門戀愛課程有人順利的修學到老死,有人不斷重複著被當重修的歷程,更有人不知似已看透「飲食男女」、或是緣分未到,根本不選修這門課;但不論何種面貌,當事人都對於這門功課做出了自己的選擇;不過除了該有的選擇之外,還有其他不可預知的因素存在,所以使得愛情變得複雜難料,也才會有這麼一句話的論調:「愛情世界裡就只有在對的時間遇見對的人而已,似沒有嚴格的所謂對與錯可言」;但也因為不同對象的選擇,而造就了愛情的酸、甜、苦、辣的種種韻味,而且深淺程度也不一,可若沒有這些種種的滋味,戀愛就不會讓人如此著迷。那我們先來探討相愛「甜滋滋」的韻味歷程。

曖昧最美,我想很多人打從心裡贊同這句話!因為三毒之一的「貪愛」尚未修除,所以就會有曖昧法的樂受的境界相,因這樣的男女貪愛而思念著對方,且朝思慕想,腦海裡面總是不離取著於因他或她而有的種種境界;也由於「男女貪愛」未修斷,當「情」愛種子不斷從自己的本心出現時,返熏回去的也是如此這般的「情愛分別」的「想法」,如此不停地的在「情、想」分別再分別的熏習之下、都是不離對方的身影,由於「情人眼裡出西施」,不捨這個「甜蜜」的滋味,一再的被這種韻味所轉,在佛法中說是「種子起現行、現行熏種子」,在現行時,引以為真,當然男女貪欲必然越來越熾盛!?除非像佛典故事中深愛著阿難尊者的摩登伽女被 佛陀點醒──「欲愛、色愛皆是流轉生死的根源」,而懂得遠離欲愛而步入如來正法中來修行,如此男女的貪愛才會越來越淡薄,甚而不被繫縛。

但是累劫來,覺知心總是被教導著這世間有「男女相」,並且「男大當婚、女大當嫁」,結婚前總是要談談戀愛,那麼覺知心要去取戀愛的「樂受」相,因為喜愛「樂受」的順境相,這是人之常情;因他(她)而愛、因他(她)而取、因他(她)而有,回憶起來都是甘甜的,然而這在佛法的所謂「因緣法」中都是緣生之法,就是說緣有男女的分別受法、在貪愛未斷之下,彼此有緣者就會相吸相引,即是有了這個「受」就有「愛」,就是緣「受」有「愛」,接著緣「愛」有「取」,緣「取」有「有」,這「受、愛、取、有」之間的生起、壞滅都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滅故彼滅;就是說男女貪愛的運作過程也是不離這個緣生法。以此延伸開來,一般多數的人,累世來多對這些色、聲、香、味、觸等五塵外境法當做真實,所以在自以為的真實法中,經過分別之後,多是選擇要接受「樂」的境界、要取「樂受」遠離「苦受」,在享受「樂受」之時,就算知道「樂受」這個法的無常,但也不知「受」法的虛幻不實,故而一再認「受」為真實,落入認假我為真我的境界中,自我貪愛的結果,所以我們始終無法出離貪欲之法;正因為這樣的無明,永墮生死輪迴,求出無期!

雖說累劫來貪愛各種境界相的「樂受」,使得自己過去錯失正確的揀擇、錯失熏習正知見讓生命向上提昇的良機,但是在人生是一片苦海中,歷經種種考驗之後(例如遍嘗戀愛的得失之苦),有了各種經驗的累積,時機成熟,選擇正法學習改造命運,遲早都會成爲下次選擇的想法之一。

當下定決心,終究選擇了「如來正法」──「智慧的方法」列入此生「生命學習」的表單之中,然而這個學習,一般是要歷經三大阿僧劫才能來圓滿達成所有的功德的,就是說要循序漸進的就善知識所舖成的法來依教奉行,不可躐等躁進;首先在學得「核心」的法之前,要先學「次法」──就是菩薩道六度的前五度──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這五度是互相含攝的,總不離在己身的「戒」與「定」上來下功夫,而修「禪定」要有成就,必須在持清淨戒上下功夫,以戒為根本,才能得到真正的禪定與智慧,在不偏離戒、定的精神,不斷地為自、他眾生付出的修學過程中,圓滿、增長六度中的次法;如此雖經過一段長時間(歷經第一大阿僧衹劫的6/30的時間)的熏練,但卻都還是懂得不夠多、因為這段時間所學多只是世俗法中的下劣智,依然是被無明所籠罩,當打破無明的福德足夠時、就是在發了利樂有情的菩薩大願之後,再配合其他定力、慧力等條件,才有證悟「般若慧」的機會,這時才是踏上成就「如實智」之路時,所謂「如實智」,這個佛法背俗的智慧,若沒有值遇證悟的善知識的教導,根本難以知其正知見,而多幾乎「外於自心」──「心外求法」去了,所以才說修學佛法善知識的重要。

今天我們談到戀愛當中的甘甜的滋味,並談及不捨此味道,對我們生命所産生的影響,當然有些菩薩對於愛情的作略,外表上看來,跟一般人似一樣,但是修到某種程度的菩薩,他們可是在遊戲人間做夢幻佛事,藉由戀愛中的種種,再來提昇自己的道業,並隨緣嘉惠與這位菩薩有緣的有情,這可是與一般迷盲於情愛的人是不一樣的。

 

下回再來探討愛情中的其他的韻味。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penite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