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種別境心所法者,謂覺知心相應而轉之五種「心所有法」;「心所有法」古來多簡稱為「心所」:謂 欲、勝解、念、 定、慧等五法。此等五種心所有法,唯在六塵境界中運作;不能外於六塵境界而有如是五種別境心所法,別境者謂唯了別六塵境界故。
其中欲者,謂於順心之境起希望心,欲求久住久得故,勤心而行,名之為欲。
勝解者,謂於所曾經歷之境界,能得證解,決定了知其中境界相,印持於心中,他人不能代以他境言語而誤導轉變之,是名勝解。
念者,謂於所曾經歷之境界,憶持不忘,後時復能記憶之,故名為念,憶持是也。
定者,謂專注於某一法之意涵而不移動,以覺知心能觀察某一法之了別慧而安住之,令心能不改變而得決定不移;亦謂覺知心於定境能真了知而安住不動,如是制心一處,亦名為定。
慧者,謂於六塵境界能作了別,乃至於出世間法能作了別推求,心得決定而不懷疑;以確實了知其境界相故,名之為慧;此慧者,於一般人而言,謂覺知心能了別境界相之智慧,亦謂意識與五識心能了別境界相之了別慧;乃至成長過程中,熏習了知世間種種法之智慧;亦謂二乘聖人修習及親證二乘菩提之智慧,亦謂大乘菩薩修證佛菩提之智慧,乃至佛地四智圓明之智慧。
《正覺電子報 第18期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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