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寶積經》卷111:  
「復次童女。菩薩成就八種法故。離諸憎愛。何者為八。

 
一慈。

 二悲。
 三者常行利益。
 四者不染世法。
 五者不著自身。
 六者常修定心。
 七者捨離身命。
 八者觀察煩惱。
 修此八法能離憎愛。



 爾時世尊。重說偈言。
 
  堅被慈心鎧  哀悲於一切

 安住平等心  則不生憎愛
 智人行利益  常施他安樂
 得利不自高  輕毀不生恨
 不為八風動  則不生憎愛
 於己若於他  不生憎愛想
 諸想悉捨離  境界無所著
 常自觀其身  不[1]惜於軀命
 智者於苦樂  不動如虛空
 善觀察煩惱  我我所俱離
 持行恒如地  則不生憎愛」

  (CBETA, T11, no. 310, p. 624, b10-25)


 [1]惜=憎【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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