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寶積經》卷111:
「復次童女。菩薩成就八種法故。離諸憎愛。何者為八。
一慈。
二悲。
三者常行利益。
四者不染世法。
五者不著自身。
六者常修定心。
七者捨離身命。
八者觀察煩惱。
修此八法能離憎愛。
爾時世尊。重說偈言。
堅被慈心鎧 哀悲於一切
安住平等心 則不生憎愛
智人行利益 常施他安樂
得利不自高 輕毀不生恨
不為八風動 則不生憎愛
於己若於他 不生憎愛想
諸想悉捨離 境界無所著
常自觀其身 不[1]惜於軀命
智者於苦樂 不動如虛空
善觀察煩惱 我我所俱離
持行恒如地 則不生憎愛」
(CBETA, T11, no. 310, p. 624, b10-25)
[1]惜=憎【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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