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句台灣俗諺說:「人兩腳,錢四腳。」(台語)表面的意思是:人只有兩隻腳,跑得慢;錢卻有四隻腳,跑得飛快。但若仔細探尋諺語的真義,其實是在表顯:若以人追錢,即使畢生賣力追尋,最後往往如夸父追日般,疲累、飢渴以終。反之,若錢肯追人,則事半功倍,錢財可輕鬆入袋。誠如另一句諺語說的:「錢逐人卡緊(較快),人逐錢卡僫(較困難)。」(台語)——可作為上句諺語的註腳。
固然,人為了生活所需,為了將養父母妻兒,必須為稻粱謀,因而孜孜為利也是無可厚非的。只要取之有道,不做出傷天害理的事,都是法律所允許的。問題在於:並非每個人努力拚鬥,都能稱心如意,達成自己的願望。現見有人奮鬥一番後,順利成家立業、有房有車,生活不虞匱乏;有人則事業勃發、饒富資財、乃至富可敵國;有的卻一事無成,貧無立錐、三餐不繼、乃至流落街頭,兩相對照,有如天地懸隔,其中道理安在?值得我們深入探討。首先,在彼此都很努力的前提下,結果卻截然不同,難道是「地理」因素使然?比如有的店家主人深信風水、方位、擺設、時辰等,當這些都做到了,風光開幕的結果,卻門可羅雀、乏人問津,最後關門大吉;好容易脫手了,換別人來經營,雖然新主人並不挺重視風水、時辰之說,卻愈做愈旺,門庭若市,財源滾滾而來。也有這種情況:有的店家這邊做不好,換到那邊一樣做不好;但有的是這邊生意好,換到別處經營,生意一樣那麼好。由此可見,風水、地理不是發財的主因,只是助緣而已,主人具福與否才是關鍵的因素。換句話說,有福之人凡所運為,無往不利;無福之人凡有所作,滯礙不通。因此,財富好比那忠心的護衛,總是亦步亦趨、悄悄地跟隨著他的主人而不離不棄,一旦主人需要他時,他就瞥爾現身影;財富亦然,當過去世造作的善因遇緣而成熟時,福報就兌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