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9請教因果上該怎麼辦?.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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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正覺電子報

般若信箱──第23輯

問四、電子報社編輯,您們好!我2000年時,雖學佛法,但比較信受法輪功。那時經人介紹一個對象,明知有精神病,但以為可以好,沒怎麼在意就和她結了婚。2003年小孩出生以後,她媽和我家一直鬧矛盾。去年我提出離婚,離婚官司一直拖到現在。我從2002年接觸到蕭老師的書,就一直無相拜佛念佛,迴向給她,也懺悔,人家雖然沒有給我找碴,但這事這樣拖著,有時心裡憶佛時,此念就冒出來了,給自己修行造成影響。請求貴刊給我指導一下,這事在因果上是怎麼回事,今後我該如何辦?謝謝!

 

答:您所問的是世間法,和法義關係不大,我們只能就修證的部分給您一些建議。

  修行的位階可以分為五位,依序為:資糧位、加行位、見道位、修道位,和究竟位。從您的敘述看來,您應該是資糧位的行者。所謂的資糧位,就是說您接觸佛法的時劫並不是很長,還沒有辦法運用佛法的知見,消弭日常生活的煩惱。此時應該是以修集福德資糧為主,也就是說,應該「諸惡莫作,眾善奉行」。那麼,離婚是善還是惡呢?這要看個案而定,我們沒有辦法代您作決定,建議您請教社會工作人員或心理諮商師,應該會更合適些。

  至於您閱讀 平實導師的著作,拜佛憶佛,這是善法,應當繼續深入下去。若您能夠成就無相念佛的功夫,是可以降伏生活上大部分的煩惱,但是屬於您自身的責任義務,仍然必須去履行,無法藉念佛而加以逃避。若想藉念佛而逃避自身的責任義務,就會形成障礙──它會不斷的在您的意識中現起,使您無法修成念佛三昧。如果這是往世造成的業果,不如這一世把它還清了,並且是抱著歡喜心去還,心裡也會好受一些,以免留到未來世而影響到來世的道業,因為早還業債比累積孳息更輕鬆,請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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