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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出家人,在事相上要怎麼做?要「催諸外道、超越假名」。有一些人出了家以後,只許他說人家不對,不許人家說他不對,所以他們的說法,你都不許評論;甚至於他還會出來主張:不管任何一位法師寫書或說法錯了,你們居士都不許評論。有人在網站這樣放話,我們有些師兄不免回了他幾句話:「如果有人出家了以後用外道常見法來取代佛法,我們也不許講嗎?如果你是那個人的徒弟,你願意接受他的外道法嗎? 」換句話說,出家之人不可以心存鄉愿,有鄉愿的心態就表示他的見解有過失。他的目的無非就是要保持自己高貴身分:「我出家了,是僧寶,所以我就算是說法錯了,你也不能講。」有些人還會弄一些書或錄音帶說:「毀謗僧寶就得要下地獄。」這個做法是正確的,但問題是毀謗僧寶的定義要先弄清楚:不能把一塊黑鐵拿來當作黃金,反而說指認是黑鐵的人在毀謗僧寶。毀謗僧寶,是指責出家人的身口意行過失,並不是在辨正法義。有根據的毀謗、無根據的毀謗,都叫作毀謗僧寶,屬於謗三寶,是菩薩十重戒裡面的兩個大過失。有根據,把他提出來,那就是有根毀謗僧寶,屬於輕垢罪。所以我們手裡有些證據,但不想說、也不願意印出來;若是無根毀謗,則是第一個重戒。若是謗菩薩藏,撥無大乘,則是謗法寶,已屬於謗三寶。第二是「說四眾過」僧寶是四眾裡面的兩眾,但大乘法中的諸地菩薩,下至剛明心不退的童子、童女也都是僧寶,不論身相是出家或在家。謗三寶、說四眾過,都是十重戒的地獄罪,卻是很容易違犯的;所以很多人犯了十重戒,自己都還不知道。因此,侮謗僧寶,是專講身口意上的過失;若不轉述,只是作法義辨正,那與毀謗僧寶完全無關。假使有人出家後,專用外道法來取代 佛的正法,你縱使仍在凡夫地,還是要破斥他;因為這是 佛早就交代過的,這是法義辨正、護持正法而不是謗僧。但現在有許多出家人,故意把謗僧與法義辨正混在一起。其實他們也知道這個分際,卻故意要混淆是非。能夠催伏諸外道法,才是真出家。如果老是想要跟人家和稀泥、做人情,那就不是真出家,那叫作身出家而心在家,因為他們想的都是三界中的法:「如果有人批評我的法義,我的名望就下降了,我的供養會減少,我的名譽會被損壞,我的徒眾會流失。」這是標準的在家人。真出家是要催諸外道,要將外道法逐出佛門,不能做濫好人,不能老是跟別人和稀泥。

 

摘錄自 平實導師著作《維摩詰經講記二 207~20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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