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影響制約行為的兩條訊息管道 
 
    在此,我們以恐懼的制約來說明。已經受制約的恐懼,是一種特別的記憶;它跟一般的記憶不同,不需要意識的提取;甚至再次傳進腦中時,也不需要意識的思惟與 表達,與其相應的行為或動作就已經完成了。要瞭解這個機制,我們需要先瞭解,一個有危險性的訊息進入大腦的處理過程。這是由紐約大學神經科學家雷杜克斯(LeDoux, Joseph)所研究提出的──感官訊息溝通的兩種獨立的管道: 
 
     所有的訊息都從眼、耳、鼻、舌、身等感覺管道進來,都先進入視丘,在那裡分類後送到合適的處理站去處理。在情緒性刺激的情況下,如看見草中有一條蛇,這個訊息兵分兩路進入大腦,兩條路都通到杏仁核(amygdala),這是大腦的警報中心,是潛意識末那的主要轄區之一,也是製造情緒反應的地方,從這裡之後,路徑便分道揚鑣。 
 
     第一條路進入腦後方,眼俱意識所在的視覺皮質區,在此處理、分析過以後再往前方送。在視覺皮質時還只是訊息而已──一個長的、細的、會動的綠色東西,有花 紋在牠的背上;到此為止,都屬於顯境名言範圍所攝。接下來辨識中心開始工作,決定這個東西是什麼,將牠掛上名牌,這時才是表義名言的生起;並且激發出這個 名字背後所儲藏的知識,此時仍然回歸顯境名言,並且與記憶聯繫起來。因此,現在這個細長、背上有花紋的東西被掛上「蛇」的名字,原來儲藏在長期記憶中有關 蛇的訊息被釋放出來:動物嗎?不同種類?危險?這些因素現在集合在一起變成一個訊息:「是蛇!在這裡,就是現在,救命啊!」這個訊息送到杏仁核,它就使身 體開始行動了。 
 
     你可以看到這第一條通路很長,經過好幾個地方,在每個地方都停一下,這一條路是以意識的運作為主軸。在緊急的情況下,這條路實在太慢,所以還需要一個快速 反應的系統,這便是以潛意識意根的運作為主軸的系統,也就是從視丘分出來的第二條路。視丘與杏仁核很靠近,有很厚的神經纖維束相連接,杏仁核又與下視丘緊 密連接,這是控制身體採取戰鬥或逃命反應行動的地方,因此使訊息從眼睛傳入,到身體產生反應,在毫秒內完成。 
 
    這種恐懼的制約,深入了主宰杏仁核的潛意識意根中,它與動物的生存機制緊密的結合在一起,與其相關或類似的訊息,都將被「類化」在這個恐懼的概念底下,這 是動物藉著顯境名言求生存的基本機制。即使它可能會作錯誤的判斷,也不願放棄一絲絲保護自身生命的機會。這些直接反應情境的制約行為,將會透過意識的思惟 分析而再度修正它;如夜晚於野外見到草繩,誤以為蛇,意識的思惟未啟動之前,潛意識意根的制約反應行為已經先完成;待意識確認是誤判以後,恐懼的制約才能 解除;不過你可能餘悸猶存,內心久久不能自已;因為你的正腎上腺素早已被啟動而遍滿全身了,想要讓其歸於沈寂,還得一段時間的沈澱。若是老眼昏花,或是意 識也跟著誤判,那草繩就變真蛇了,這個恐懼將永遠跟著你,直到誤判的情境被解除;中國古時有名的「杯弓蛇影」的故事,就是這樣產生的,都與潛意識有關;而 潛意識就是二乘法中說的意根,在大乘法中又名為末那識。 
 
     由雷杜克斯(LeDoux, Joseph)所 提出的研究結果,我們看到一個行為的開始,意識的思惟永遠是在潛意識末那的後面產生的,它只是在調節潛意識末那的反應與需求,應意根末那之所需而提供更精 細的資訊,供其下一步的行動做參考。而且,意識的思惟方向基本上脫離不了潛意識末那的影響,它會修正潛意識末那的方向,但是意根末那不一定會接受。由後來 神經科學的思考方向以及發展來看,我們知道這一切制約行為的形成,似乎並不只是這麼的單純;縱然是一個簡單的行為動作的產生,都牽涉到整個大腦的通力合 作。而大腦又是由許多部分組成的,每一部分都有它自己特定的功能,而各部位並不是靜態的組合;每一個腦都是獨一無二的,不斷在改變,並對環境相當敏感。腦的各個模組會互相協助、互相作用,它們的功能並不是僵化、固定的;有時某部分會越俎代庖,接替另一部分的 工作;有時則因環境或基因的因素,完全失去功能。大腦活動受到電流和化學物質所控制,甚至受到可能會扭曲時間的量子效應所影響。整個大腦是因動態的系統而 組合成一個整體,這個系統可以同時做一百萬件不同的事。而這些生化作用的運作,都不是如豆腐般的大腦能夠獨立運作的,也不是大腦自己在運作的,大腦其實是 依賴這些生化作用才能運作的。這些都與如來藏阿賴耶識中七轉識種子的流注有著密切的關係,也與如來藏自身的六塵以外的知覺性有關;尤其潛意識末那更是居於 主導性的地位,而意識的審思配合也是舉足輕重,但都得依靠如來藏的心行運作才能做得到。但是對於六塵中的許多事情做快速而直接的反應,都是由意根末那識在 主導的。 
 
    關於這一點,教證中的「意為先導」如是說,理證上的現觀也如是,神經科學家的實驗結果也證明如是。這一切都在說明:一切粗細意識皆是「意(根)、法為緣生」。會提出意根末那乃意識所生之細意識之邪論的人,很顯然不但違教,而且悖理,更違反世人所認為客觀的科學實驗結果。這些人動不動就祭出學術研究的 大旗,以古文獻為依據的考古學或訓詁學的角度,對經論聖典論長論短、論真論假。他們都自以為是的認定:透過有系統的針對古時不正確弘法者的資料整理,加以 歸納、演繹後,所得出的結果就是符合科學,就是接近真相,就是最客觀的。然而什麼是客觀?集了許多人的主觀妄想,以形成共識,就是客觀?「眾口鑠金」就是 客觀?依據有限而偏頗的歷史資料,而做出的邏輯推論就是客觀?以這些態度研究世間學問,都已經失之偏頗了!更何況講求實證的佛法,豈可如此輕率!以佛法來 說,真正的客觀必須契證如來藏,轉依其清淨、無為體性,所發起的觀慧才是客觀。其實,真正的科學必須經得起事實的重複驗證,而不是只有資料的蒐集與推論。 佛法的修證更是如是,需從自身五陰十八界的觀行去印證佛語,也驗證自身,並且能驗證一切有情,而不是如佛學研究者,由古時的斷簡殘篇中拼湊出大象的尾巴, 就說這是科學的證據,就說它是大象。這還不打緊,有些人根本是拿著狐狸的尾巴,就說是大象的尾巴,簡直是龍蛇不分、是非不明。這都是不事修證,以佛學學術 研究自娛所產生的邪思、謬見。


《正覺電子報第31期 頁7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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