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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正德老師開示

 

 

而其實平常的這個身和心產生的這個我和自我的感覺,就是從五蘊中所分別出來的我以及自我,這個是屬於我見的部分。因為五蘊本身並不是真實的,是虛妄的;那從虛妄法裡面,要把它分別出說它就是我——就是堅固不壞的我,這樣子從這個與煩惱相應的我,來自稱「自己就是佛」,這樣子等於是以煩惱想像,而得出的一個稱為自己至高無上的佛,這個是跟煩惱相應的。

達賴同時又說:「雖然在顯教中,佛陀從未允許菩薩生起瞋恨,我們卻發現,瞋恨是非常強烈的情緒力量,實際上可以幫助我們凡夫把事情做好。」(《西藏佛教的修行道》36頁)達賴的這句話在說明什麼呢?在說明說:他到底是自己是屬於凡夫呢?還是他在說他是菩薩,可是卻要教凡夫這麼做。所謂的凡夫,指的就是他還沒有智慧的力量,可以去降伏這些煩惱,而讓煩惱自在現行的,我們稱為這個叫凡夫。他在這裡說:佛陀不允許菩薩生起瞋恨。菩薩有凡夫菩薩,也有實義菩薩;凡夫菩薩本身,當然是還沒有能力生起智慧來降伏自己的煩惱,用智慧來對治這些煩惱;當然以凡夫的這個情境之下,這些瞋恨的任意現行,那是可以原諒的。可是達賴說:要教導菩薩,佛陀不允許菩薩來生起瞋恨;可是他卻在這裡講說,可以用瞋恨的這個情緒的力量把事情做好。是在告訴自己,他自己也是凡夫,還是在告訴大家說,他其實跟你們一樣他也是凡夫,所以他如果有犯錯,他其實也只是凡夫而已。

那事實上,如果說真正修菩薩行的,佛陀教導菩薩絕對不可以以瞋恨來攝受眾生,因為瞋恨是菩薩最大的過失。因為菩薩為了是要自利利他,如果以瞋恨的情緒的力量去對治他人,一方面是長養自己瞋恨的煩惱,這個沒有自利的成分;一方面瞋恨去對治對方,會跟對方結怨,也讓對方不舒服,也沒有利他。所以對菩薩而言,是應該要去對治這個瞋恨的,不可以把瞋恨拿來當作一種情緒的力量的。所以達賴這樣的說明,完全是告訴大家說,他自己本身其實他也沒有去除貪欲、慢心、瞋恨,他都沒有對治的。那與佛陀的教法完全是相違背的,因為 佛陀的法教,教導菩薩或者是修學解脫道的聲聞人,他一定要在知見上對治自己的這種——就是產生智慧的部分,一定要從「斷我見」著手;自己要從斷我見以後,慢慢再去斷我執,這樣子才能夠從解脫道上面有所受用,從斷我見的初果,乃至最後成就解脫道的阿羅漢果,這是聲聞人。那菩薩而言,從這個實際上要進入實義菩薩的部分,最重要的還是要斷我見實證法界實相心如來藏;實證法界實相心如來藏以後,要知道說,這些自己身上所有的煩惱,不可以讓它任意現行,要來轉依如來藏以後,要怎樣用智慧來攝受眾生。這個是 佛陀的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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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聖境故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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