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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正鈞老師開示
瞋恚的法有四個過程,叫作瞋、恨、怨、惱;瞋,是說在心中生起了不悅的念頭;恨,是說心中進一步起了記恨的念頭,譬如說,有人常常起瞋以後,心裡面會這麼想,然後乃至口頭上會加一句說:「你給我記住!」這樣子就是已經達到恨的地歩了,當然記恨的時間長短,也表示出說這個人恨的程度的深與淺;怨呢?講的是瞋與恨的緣故,然後進一步想要設計來報復對方;乃至於說,已經開始進行報復的行動,就已經到了惱的階段,因為這樣就已經會惱害對方的緣故了。明白這個道理以後,我們就可以來觀察說,自己瞋恚的勢力在瞋、恨、怨、惱四種狀況裡面到達什麼樣的程度?一般而言,假如你能夠警覺到而自我反觀的情況之下,到恨的階段還是有可能發生,不過有的可能是氣得強烈,有的可能比較氣得小一點而已;但是一般而言,不會到怨跟惱的階段。而有了怨跟惱的階段的兩種情況的眾生,他們想要離開瞋恚的煩惱,當然就更不容易了!一般而言,這些都還不是開始學佛的人。現在假設說,你瞋恚的勢力也到了恨的階段,世俗話不是也勸勉我們說:「當一個人在盛怒之下,千萬不要冒然作出任何決定。」所以我們也可以試著去想說:「這件事情對我們自己傷害會到什麼樣程度?是不是還可以接受?也許是不是有可能只是一個誤會?」然後再加上上述的觀察思惟,反覆經過起瞋然後壓制乃至離瞋,不再有起瞋的這個一些階段。而要能夠有所成就,每一個人的狀況也不見得會是相同的,因為畢竟每一個人的習氣輕重是不同,而今世所要斷瞋的決心也是不同、努力也是不同,所以就不需要怎麼樣去比較了。
上述的狀況能夠一一了知,或者是已經得到初步的改善之後,我們再來看看:到底有瞋的是誰?當然是我!那我又是誰?我到底是不是真實的?但是這個部分是屬於事修的部分,就要請你去親近可以如實教導你的善知識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