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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正偉老師開示

 

 

在前面一集的節目中,我們談到了佛教中所說的「法」,是指三界當中所有的事物統統都是法,法也是五蘊——又叫五陰。法又分為色法與心法,色法是色蘊,而心法則是識蘊、受蘊、想蘊及行蘊。對我們來說,所有一切的法都是由我們的眼識、耳識、鼻識乃至意識所感知而形成的,所以法也就是我們六識所成的境界。而六個識都各有其根、塵、識三者和合的運作,所以總共就是十八界,因此法又叫十八界。我們透過五根——扶塵根,去攝取外面的相分,然後呢成像在我們大腦的勝義根,這個是內相分;也就是說,其實一我們直都住在自己內相分的境界當中,從來沒有看到過外相分。內相分就叫作內法,外相分就叫作外法。眾生從無量世以來,一直就住在自己的內相分之中,從來沒有接觸過外相分,所以所有的眾生他所能依靠、能夠依賴、拿來運作動轉的,全部都是自己的內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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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nitent

華嚴聖境故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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